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http://jky.scnu.edu.cn/a/20261012/6744.html,http://jky.scnu.edu.cn/a/20261012/6744.html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申报条件详看学校原挂网通知)且有意申报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完成以下操作:

一、填写共享文档

【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 教育科学学院 附件3: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申请审批表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50424dc9c4f46aefb44c806b7fda7c17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填写,保持在两面以内,命名“年级+专业+姓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前请查看附件1-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填写,保持在两面以内,命名“年级+专业+姓名+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前请查看附件2-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3.入学以来的成绩单PDF电子版(老生可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成绩单下载;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考研成绩单,须征得辅导员同意并前往104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命名“年级+专业+姓名+成绩单”);

4.曾获奖励情况相关佐证材料PDF(申请表中提及的奖励情况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按照填写顺序排列在同一PDF内,命名“年级+专业+姓名+佐证材料”)。

注意:所有材料均需使用简体字,不可使用繁体字;文件夹及邮件主题命名“本/研+年级+专业+姓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

 

三、提交纸质版材料【按顺序夹好,于工作时间提交至学院113】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提交,保持在两面以内,双面打印,纸质版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提交,保持在两面以内,双面打印,纸质版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3.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纸质版1份(老生使用图书馆楼下打印的成绩单;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考研成绩单,须征得辅导员同意并前往104加盖学院公章)。

4.曾获奖励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中提及的奖励情况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按照填写顺序整理好,双面打印,用铅笔圈出自己的姓名)

注意:请严格按照要求打印,纸质版材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名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学校原通知链接如下:http://xsb.scnu.edu.cn/a/20261011/6226.html

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现将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华侨本科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我校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上级分配给我校本科生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57名,其中:特等奖2名,每人8000元;一等奖学金10名,每人6000元;二等奖学金17名,每人5000元;三等奖学金28名,每人4000元。

上级分配给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为12名,其中:特等奖1名,每人20000元;一等奖1名,每人10000元;二等奖3名,每人7000元;三等奖学金7名,每人5000元。

上级分配给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为4名,其中:一等奖1名,每人15000元;二等奖1名,每人10000元;三等奖学金2名,每人7000元。

上级分配给我校本科生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6名,其中一等奖1名,每人6000元;二等奖2名,每人5000元;三等奖3名,每人4000元。

上级分配给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2名,其中:二等奖1名,每人7000元;三等奖学金1名,每人5000元。

上级分配给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台湾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名额1名,每人7000元。

台湾学生奖学金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名额不能打通使用。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可编辑电子版(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填写);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可编辑电子版(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填写);

3.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考研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4.《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1个工作日。10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各学院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成绩单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区的资助管理科。《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申请审批表》可编辑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未申请,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学院视为放弃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申报学生上一学年在同年级同专业的综合测评排名百分比为序(从小到大排序,一年级学生不参加排序)确认候选人。在候选人中,重点考察申请学生上一学年的以下表现情况:

1.在学校、学院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或者在广东省、学校的港澳台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表现优秀;

2.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方面或体育竞赛、文艺比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获得一定的成果;

5.在其它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绩。

经综合评审后,在网上公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四)学校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建议获奖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发放奖学金。待上级审批同意及下达奖学金后,学校财务处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监督检查

对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督,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督,获奖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六、其他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资助科柯老师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咨询/意见反馈)邮箱:xsswglk@m.sc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