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jky.scnu.edu.cn/a/20260904/6703.html,http://jky.scnu.edu.cn/a/20260904/6703.html

各位同学:

  为了顺利完成2025-2026学年多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需对2023级至2025级学生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挂网通知后续发出)。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及其要求,积极配合班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请各班学习委员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好班内同学落实好以下工作:

  1. 组建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构成(各宿舍一名代表),组长由学习委员担任,副组长由班长担任。

  2.班内评审。班内每位同学将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小组根据附件2:学院条例认真审核。

  3.班内公示。班级确定学生2025-2026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其排名后,请于班内进行公示12小时。

  4.提交材料至学院。班级公示后,于9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113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综测材料”发送到jky85217720@163.com。

  (1)附件3:20xx级xx专业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一式一份。

  (2)附件4:20xx级xx专业公示无异议报告,一式一份。

注意事项:

  1.综合表现考察区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对绩点排名有疑问的班级,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教务员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7728,办公室:学院108。

  3.学院将以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其排名结果为重要依据,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学院推荐工作,请务必重视。

附件材料如下:

【学校条例】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2021〕220号).pdf

附件2:【学院条例】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全日制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docx.docx

附件3:20xx级xx专业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xlsx.xlsx

附件4:20xx级xx专业公示无异议报告.doc.doc

教科院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表(班级内部用).doc.doc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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