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下午,我院第57期“砺儒教学论坛”在225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特邀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教育创新与实践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马近远研究员作题为“面向融合学科育人的教师身份重塑与制度建构——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的探索”的主题讲座。论坛由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余晖副教授主持,学院特聘研究员李梦洋、王嵩迪以及来自各专业的本、硕、博学生参加,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讲座伊始,余晖副院长代表学院对马近远研究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她在高等教育范式转型、新型研究型大学制度创新、融合学科教育与教师发展等领域的研究积累和实践探索。

在主题分享中,马近远研究员首先从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的本科教育变革切入,提出了一个贯穿整场讲座的核心问题:在AI不断重塑知识生产、学习方式和社会分工的时代,大学究竟应当教学生什么,学生又应当学会什么,才能更从容地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她指出,当前人才培养已不能停留在单一学科知识传授和应试训练层面,而应更加重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审辨思维、跨学科协同、沟通合作、数据素养、自主学习等可迁移能力的培养。相应地,当学生需要学习的内容和能力结构发生变化时,教师的职责和身份也需要随之重新理解和设计。

随后,马近远研究员以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的办学实践为例,介绍了学校在融合学科育人方面的制度探索。她指出,港科大(广州)采用“枢纽—学域”(Hub-Thrust)的新型学术组织架构,旨在围绕真实复杂问题组织知识、课程和人才培养。但这一架构在本科教育中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学校不再依赖传统院系来承担基础课程和专业归属时,谁来系统负责本科生前两年的基础教育、能力培养和学术支持,便成为必须回应的制度问题。
围绕这一问题,港科大(广州)设立教育科学学院,作为本科生前两年的学术母院,统筹通识教育、数理基础、计算机、语言、体育以及认知科学等相关课程,为学生后续进入学域学习奠定基础。同时,学校探索建立大学层面的统一教学团队(University-wide Unified Teaching Team, U2T2),将教育科学学院教师与各枢纽、学域教师纳入共同育人系统,通过课程认领、团队协同和质量保障机制,推动本科教学从传统院系责任转向大学层面的共同责任。
在能力培养方面,马近远研究员介绍了港科大(广州)围绕学生能力成长画像开展的探索。学校通过文献研究和课程实践,初步构建了面向本科生成长的核心能力框架,并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设计工具包,帮助教师将能力培养融入课程目标、学习活动和评价任务之中。她强调,能力培养并不是在知识学习之外额外增加任务,而是要让学生在真实问题、项目任务和反思反馈中持续调用、发展和呈现相关能力。
围绕教师身份重塑,马近远研究员进一步指出,在融合学科育人背景下,大学教师已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授课者”和“研究者”,还需要成为课程与学习体验设计者、学生能力发展的评估者与反馈者,以及育人制度和学习生态的共建者。为支持这类教师长期发展,港科大(广州)正在探索教育序列教职(Education Track Faculty, ETF)建设,尝试为以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教育领导力为核心贡献的教师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制度支持,使高质量教学创新能够从个体热情走向系统支撑。

在与谈和互动环节,李梦洋、王嵩迪等老师围绕教师招聘、通识教育、学生培养、教学评价等议题与主讲人展开交流。针对教师选聘标准,马近远研究员表示,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不仅关注候选人的学术背景和教学能力,也特别重视其是否真正关心学生成长,是否认同学校的育人理念和制度探索,是否愿意在融合学科教育中与学生共同成长。
针对教学评价这一长期难题,马近远研究员坦言,教学效果的直接证据并不容易获得,单纯依赖量化指标也难以完整反映教学质量。为此,学校一方面通过新教师教学培训、教学共同体、听课评课等机制支持教师持续改进教学;另一方面,也通过课程质量保障和底线要求,确保教学工作有规范、有支持、有反馈。她强调,真正有效的教学评价应服务于教师发展和学生学习,而不应只是单向度的考核工具。
在讲座最后的互动环节,现场学生围绕学分管理、能力画像、第二课堂、招生规模与学生支持等问题继续提问,马近远研究员结合港科大(广州)的制度设计与运行经验作了细致回应。师生们围绕AI时代本科教育、融合学科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和教学质量保障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本次论坛内容充实、视野开阔、交流深入。马近远研究员的分享从AI时代人才培养需求变化出发,系统呈现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在融合学科育人、教师身份重塑和教育制度建构方面的探索,为我院师生理解新时代高校教师发展、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了有益的实践参照。未来,学院将继续依托“砺儒教学论坛”平台,邀请更多教育前沿领域的实践者和研究者走进校园,持续拓展师生学术视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撰 稿:廖欣欣
初 审:余 晖
复 审:叶苑秀
终 审:陈秀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