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7届“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申请条件
学校师范专业中有志成为骨干专家型卓越教师的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至推免时止)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
(2)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3)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二、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综合得分由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占85%,奖励加分占15%。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同学于5月25日(周一)下午4点前完成以下操作:
(1)扫码加入学院报名群(群二维码见通知下方);
(2)仔细阅读学校实施办法和学院细则(见通知附件),向学院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① 附件3.1 《免试攻读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卓师计划申请表;(请认真参照填写模板填写)
② 附件3.2 《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遴选综合计分表》,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卓师计划综合计分表;(请认真参照填写模板填写)
③ 相关佐证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卓师计划佐证材料,需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原件核验后带回。
电子版材料需提交①-③项材料,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压缩包均【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报名材料”】。
其中,【佐证材料文件夹】先大类排序:依次按1-学业成绩、2-英语成绩单证明、3-学术论文、4-科研课题、5-专业竞赛、6-专利、7-其他排序。每项证明按照申请表中填报顺序进行内部排序,如专业竞赛1-XX大赛一等奖、专业竞赛2-XX大赛二等奖。
【示例】:
纸质版材料需提交①、③项材料至学院113办公室,按顺序排好,用夹子夹住,凡签名处均需手写。
大类排序、类别内部排序,每一类用夹子夹好,每类材料内部请对照附件3.1申请表上的填写顺序排序。复印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竞赛1”“竞赛2”“论文1”“课题1”等,如有多名作者、参赛者,需圈出本人姓名。
注意:学业成绩单(主修):包括学生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无挂科重修记录三份材料,前两份材料的纸质版需要在图书馆楼下打印,电子版直接在综合服务平台-电子成绩单处下载PDF版,学生成绩单【命名】为成绩单_姓名,绩点排名证明【命名】为绩点排名证明_姓名;无挂科重修记录请在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提交网页截图(请截全整个网页),【命名】为无挂科重修记录_姓名。
转专业学生需提供从入学开始成绩(包括转专业之前的成绩)。

英语成绩单:需提供官网下载的电子版原件PDF或纸质版原件扫描件(完整且清晰)。
学术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需圈出本人论文题目)、文章全文、封底页。电子版整理成一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供复印件并订好,期刊原件文章页面折页,便于审核。不接受用稿证明,必须见刊。
课题类:需提供课题结题证明材料(立项、只通过中审不计分)。
其他类: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当出现某些板块无加分项时,佐证材料大类前的序号仍需按照上述要求标注,如“1-学业成绩、2-英语成绩单证明、3-学术论文、4-科研课题、5-专业竞赛、6-专利、7-其他”。
所有类别待定分数的加分项:除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外,到时请额外提供3份刊物复印件+介绍/竞赛及主办方介绍等。
获推免资格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放弃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推免名额,不得参加普通类推免。
附件3.1 免试攻读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2 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遴选综合计分表.xlsx
【填写模板】附件3.2 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遴选综合计分表.xlsx
【填写模板】附件3.1 免试攻读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卓越师范培养计划)教育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pdf
《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试行)》华师〔2022〕105号.pdf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5月18日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https://sso.scnu.edu.cn/AccountService/article/a_bctz_110136_0.html
关于做好2027届“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26-05-15]
各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意见》(华师〔2019〕174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优势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实施方案》(华师〔2020〕96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生本博贯通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23〕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实施“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为做好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须突出和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非术科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至推免时止)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60%内。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英语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且须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竞赛性质和级别由学院确定。
申请“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应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能力。原则上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在校期间有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经历。
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推免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旨在支持我校最新列入“国家最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学科、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A类学科、省最新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和广东基础学科‘长基计划’相关专业”,开展本硕一体化培养。
(一)遴选对象
本年度面向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相关专业的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遴选。
“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遴选。
“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面向已参加“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遴选。
(二)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学科专业类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业成绩(指学生入读以来至今的平均学分绩点折合分数,如绩点3.8,则折合分数为88分)占70%,奖励加分占30%。奖励加分分四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各类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院制订并纳入学院实施细则,细则制订要体现公平公正。
“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初试综合奖励加分和复试综合素养考核两部分构成,初试综合奖励加分占20%,复试综合素养考核占80%。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订。
“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业成绩占70%,奖励加分占30%。奖励加分细则由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制定。
(三)指标申请
请相关学院参照上一年审批指标,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合理确定申请指标。学校划拨指标初定为审批指标的60%,其余部分由学院9月推免的基本名额补足。招生录取时该计划实际使用推免指标按学术型硕士招生名额学校单列,不占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相关学院如条件不成熟,可不申请。
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旨在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培养硕士层次的未来骨干专家型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为课程与教学论。
(一)培养学院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学院为: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汕尾)、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等学院。
(二)遴选对象
学校师范专业中有志成为骨干专家型卓越教师的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综合得分由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占85%,奖励加分占15%。
(四)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
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含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教师教育实践素养、教师教育应变素养三个环节,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提前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由各学院组织。
1.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应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基础、课程与教学等;
2.教师教育实践素养可包括试讲或说课,即兴演讲等;
3.教师教育应变能力可围绕中小学教育改革主题考查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其他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五、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制定、公布实施细则(遴选方案)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或遴选方案,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组织学生申请推免前向学生公布。
2.组织报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生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显示成绩而非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及奖励加分所依据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作品)、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学生的名单。
4.推荐单位审议并遴选。学院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名单和候补人名单,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候补人员按以下标准确定:候选人为1-5人,推荐1名候补;6-10人,推荐2名候补;10人以上,推荐3名候补。候选人名单和候补人名单均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复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需确保推荐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学校审定
1.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经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
(三)公示与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人选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鉴于入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学生要求本硕一体化培养,因此,有意在本校攻读“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硕士学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遴选;如有意攻读外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勿报名参加遴选。
3.“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含“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span style="font-family:Seg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