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实现经济困难认定学生资助全覆盖,学校将启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成功的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秋季已认定成功且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校内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保持一致,分为3档:一般困难学生:1400元/人,比较困难学生:1900元/人,特别困难学生:25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通过2025-2026学年春季(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秋季已认定成功且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四、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4月26日20:00前完成以下操作:
(一)学生申请。申请路径:登录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智慧学工(一期)—学工应用—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完成线上申请。
(二)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统一支付平台绑定卡号和手机号
各类奖助学金将发至学生的中国建设银行卡I类账户,请申请校内助学金项目的学生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统一支付平台绑定卡号和手机号,以便顺利接受助学金。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4月24日
以下为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60423/6120.html
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成功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等文件,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有349名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学生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单位)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学校公示,有252名学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实现认定学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成功的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校内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保持一致,分为3档:一般困难学生:1400元/人,比较困难学生:1900元/人,特别困难学生:25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通过2025-2026学年春季(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秋季已认定成功且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于4月23日-4月26日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路径:登录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智慧学工(一期)—学工应用—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完成线上申请。
(二)学院、单位初审。5月7日前,各学院、各单位根据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候选人选名单。
(三)学院、单位公示。各学院、各单位将候选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5月14日。学校同步公示。
(四)上交材料。各学院、各单位于5月7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扫描件PDF电子版至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初审名单表导出路径: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学工(一期)—学工应用—助学金—助学金审核—明细—导出初审表。
(五)学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单位推荐学生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8日—5月14日。
(六)发放助学金。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放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落实应助尽助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及程序,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
3.重视评审过程中的学生诉求,认真妥善处理学生投诉,核查相关申诉事项,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及时反馈。
4.加强自强感恩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5.各类奖助学金将发至学生的中国建设银行卡I类账户,请申请校内助学金项目的学生4月30日前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统一支付平台绑定卡号和手机号,以便顺利接受助学金。
联系人:周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