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开展2026年曾永裕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6年4月20日(周一)上午10点前完成系统申请及材料提交。
一、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
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登录系统(https://xgxt.scnu.edu.cn/newservice/fe/)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路径:智慧学工二期——奖学金微系统——社会类奖学金申请——申请——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填写申请表,选择对应奖学金类型。(需先完善个人数据中心,经辅导员审核后,方可继续申请。若个人数据中心相关数据未完善,荣誉申请将无法提交。具体操作参考附件1:智慧学工(二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版))
(二)填写共享文档
【腾讯文档】教育科学学院曾永裕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04fe8e4791e774ef44ba97ccb19b8095。文档已开启信息隐藏,请放心填写。
(三)提交材料
提交电子版材料至jky38883541@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曾永裕奖学金。
(1)推荐候选人宣传事迹材料,一人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①《曾永裕奖学金候选人事迹简介》,命名为“姓名+曾永裕奖学金候选人事迹简介”。(参考附件2)
②推荐候选人个人形象(生活)照片1-2张,命名为“姓名+个人形象照”。(jpg或png,不小于3M,横向,人像尽量占全身的1/2,背景干净整洁、照片清晰无遮挡,构图和谐)
(2)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佐证材料”。包含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证明、公开发表的教育领域学术论文或著作(论文成果的材料需要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扫描件)等。【注:每个证明逐一命名,并按照汇总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列】
二、评选对象
学院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三、推荐名额
2026年学校下达至教育科学学院曾永裕奖学金推荐名额为7人,依据学院各类型研究生按比例分配。
四、评选条件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曾永裕奖学金评选细则(2026年4月修订)》
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曾永裕奖学金评选细则(2026年4月修订)》.pdf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附表:各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pdf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4月14日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60407/6110.html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师学工资字〔2026〕17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全面统筹资助项目,合理安排社会资助资源,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和各项目捐赠协议,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曾永裕奖学金
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香港已故爱国人士曾永裕先生捐资一百万港元在我校设立“华南师范大学曾永裕奖学基金”,面向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评选。
1. 评选名额
2026年提供165个奖励名额,每人奖励人民币600元,各学院的推荐名额依据学院研究生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详见附件2.3。
2. 参评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系统申请链接及开放时间稍后在资助工作联络群中通知)
(二)学院初评、公示。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的评选细则,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完成线上审核,在本学院、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00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学校:
1. 《xx学院xxx奖助项目评选工作总结》(参考附件3,可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完成评选的项目均需提交评选工作总结(一项目一总结),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PDF和纸质版。
2. 提交推荐候选人宣传事迹材料,一人一份,具体要求如下:(1)《xx奖学金候选人事迹简介》(要求见附件4,以“学生姓名+xx奖学金候选人事迹简介”命名);(2)推荐候选人个人形象(生活)照片1-2张(jpg或png,不小于3M,横向,人像尽量占全身的1/2,背景干净整洁、照片清晰无遮挡,构图和谐,以学生姓名命名)。
3. “翰墨华章”奖学金暨书法比赛项目还需提交书法作品,作品务必加盖印章和署名,并在作品背后写上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和联系电话。
(四)学校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在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范围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基金会审批、存档。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将有关项目的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基金会审批,确定获奖名单后备案存档。
(六)表彰先进。学校组织举行社会类奖学金项目表彰大会,邀请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员出席,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学校、学院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七)奖金发放。学校将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和欺骗隐瞒行为的,学校有权撤销奖励并收回奖金。
联系人:唐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113服务大厅10号卡位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滨 海校园:一站式辅导员工作室103,0660-3808131,3808132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3.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