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http://jky.scnu.edu.cn/a/20260414/6562.html,

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院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学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现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6年4月20日(周一)上午10点前完成系统申请及材料提交。

一、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

请符合评选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同学,登录系统(https://xgxt.scnu.edu.cn/newservice/fe/)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路径:智慧学工二期——荣誉微系统——优秀毕业生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需先完善个人数据中心,经辅导员审核后,方可继续申请若个人数据中心相关数据未完善,荣誉申请将无法提交。具体操作参考附件1:智慧学工(二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版))

(二)填写共享文档

【腾讯文档】教育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情况汇总表https://docs.qq.com/sheet/DSGdIZGVYb2NRWGhj?tab=000001文档已开启信息隐藏,请放心填写。

(三)提交材料

提交电子版材料至jky38883541@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命名为:/研+专业+姓名+优秀毕业生。

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宣传事迹材料,一人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①《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简介》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简介”。(参考附件2)

②推荐候选人个人形象(生活)照片1-2张命名为“姓名+个人形象照”jpg或png,不小于3M,横向,人像尽量占全身的1/2,背景干净整洁、照片清晰无遮挡,构图和谐)

2)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命名为“本/研/+年级专业+姓名+佐证材料”。包含成绩单、体测免测或合格证明(本科生)、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证明、公开发表的教育领域学术论文或著作(论文成果的材料需要发表论文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扫描件)等。【注:每个证明逐一命名,并按照汇总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列】

二、评选对象

学院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三、推荐名额

各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毕业人数的8%,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四、评选条件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2026年4月修订)》


附件1.智慧学工(二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版).docx

附件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简介(示例).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pdf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pdf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附表:各学科代表性成果推荐目录》.pdf



教育科学学院

2026414


以下为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60407/6109.html

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华师学工资字〔2026〕16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全校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学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本年度继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各专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毕业人数的8%,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0%以内(含50%),勇于探索,积极创新;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美育实践和劳动锻炼,本科生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获批准免测学生除外);

(五)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六)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无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

(七)申报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条件(一)至(六)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获评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称号。

2.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优秀学生奖学金,且获评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称号。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或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八)申报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条件(一)至(六)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一等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且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研究生骨干”等荣誉称号。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或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九)在校期间曾获得以下荣誉或奖项的毕业生可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1.获“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入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百佳团支部书记”“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性荣誉称号者。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最高等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系统申请链接及开放时间稍后在资助工作联络群中通知)。

(二)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的评选细则,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材料提交。各学院、各单位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和材料报送工作。请提交材料1-2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材料3的电子版。

1.《xxx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计算表》(附件1);

2.《xx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项目评选工作总结》(附件2,可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宣传事迹材料,一人一份,具体要求如下:(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简介》(附件3,以“学生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简介”命名);(2)推荐候选人个人形象(生活)照片1-2张(jpg或png,不小于3M,横向,人像尽量占全身的1/2,背景干净整洁、照片清晰无遮挡,构图和谐,以学生姓名命名)。

(四)学校审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发文。学校发文授予获奖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者,若出现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113服务大厅10号卡位

滨  海校园:一站式辅导员工作室103,0660-3808131,3808132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