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
二、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一)测评程序
1.组建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学习委员、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5人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习委员担任。根据附件中学校条例及学院细则的相关规定,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育素养等五个方面对全体学生2025-2026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
注意:本次测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总分=本学年五大模块总分×95%+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分×5%,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原始分=本学年五大模块总分-上一学年五大模块总分(上一学年五大模块总分见附件材料【22级大三学年综合测评结果】),需要进行标准分和增值分的转换,转换公式如下:学年综合素质增值标准分=增值原始分/本年级本专业增值最高分;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分=学年综合素质增值标准分×100。如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原始分为负数,则计为0。
2.班内评审。班内每位同学填写好《附件1-1:教科院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表(班级内部用)》,将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根据细则认真审核。
3.班内公示。班级确定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其排名后,请于班内公示12小时。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材料至学院。材料清单见下文。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
请各班学委于4月16日(星期四)17点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11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2级+专业+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
1.附件1-2:《22级xx专业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一式一份。
2.附件1-3:《22级xx专业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公示无异议报告》,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2025-2026学年是指从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3月1日。
2.对绩点排名有疑问的班级,可于工作时间咨询学院108教务员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7728。
三、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程序
1.班内申请。参评同学向班级评优小组提出申请。
2.班内评审。班级评优小组根据附件中学校条例、学院细则,以及综合测评表(依照测评结果)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证明材料,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综合奖的三等奖候补1人、单项奖候补1人),各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1。
3.班内公示。班级评选后,将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在班级公示12小时。
4.系统申请。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及候补人选需在4月16日(星期四)17点前登录系统(https://xgxt.scnu.edu.cn/newservice/fe/)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系统导出打印后,手写签字后提交给学院。
系统申请路径:智慧学工二期——奖学金微系统——奖学金申请——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完成线上申请并提交。
(需先完善个人数据中心,经辅导员审核后,方可继续申请奖助学金。若个人数据中心相关数据未完善,奖助学金申请将无法提交。具体操作参考附件3:智慧学工(二期)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版))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材料至学院。材料清单见下文。
(二)提交材料清单
请各班学委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16日(星期四)17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箱主题命名为“22级+专业+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113办公室。
1.纸质版材料
附件2-2:《教育科学学院22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评优小组成员手写签名)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2-2:《教育科学学院22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插入电子签名,命名为:22级+专业+名单汇总表)
(2)班级公示名单截图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请各班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2.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按50%发放。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用于缴纳学费的银行账号,请申报学生及时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统一支付平台绑定卡号和手机号,以免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4月8日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学院条例】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pdf
附件1-2:《22级 xx专业 2025-2026 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xlsx
附件1-3:《22级 xx专业 2025-2026 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公示无异议报告》.doc
附件2-1: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xlsx
附件2-2:《教育科学学院22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http://xsb.scnu.edu.cn/a/20260407/6108.html
华师学工资字〔2026〕15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
(三)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美育实践和劳动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五)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0%以内,且2025-2026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六)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70%以内,且在综合素质评价五大模块中的其中一方面成绩突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当年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3.2025-2026学年整一学年休学或学籍在外校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一)综合素质评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华师〔2021〕220 号)及学院实施细则完成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及其排名评定。
(二)学生申请。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选条件向学院、单位提出申报奖项,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系统申请链接及开放时间稍后在资助工作联络群中通知)。
(三)年级评议。年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获奖学生候选人。
(四)学院、单位初评、公示。学院、单位评审小组对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议,并确定学院、单位获奖学生候选人,在全学院、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完成网上审核。
(五)材料上报。各学院、各单位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00前向所在校园资助科上报如下材料(电子版材料汇总无误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压缩包命名及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
1.《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附件1)一式一份,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
2.《xx学院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总结》(附件2,可根据实施情况适当调整),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
(六)学校审核、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学校发文。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稿,学校审批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八)学校奖励。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四、说明事项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二)原则上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总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3%;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不超过7%;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不超过10%;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不超过5%。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至个位数。
(三)对于学校特殊人才培养的班级,原则上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总人数不超过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3%;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不超过8%;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不超过10%;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不超过9%。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至个位数。
(四)关于发展性评价权重(5%)的确定。毕业班同学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周期短,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内容多为实习,课程教学和各类实践活动较少,各学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5%的范围内确定发展性评价的权重数。
(五)2026届毕业生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按50%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提前组织学生学习办法和细则,学院、单位年级评议小组成员要认真研读、熟悉办法和细则,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减少评选中的争议和不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学院、单位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三)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四)奖学金评选是学校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奋发成才、全面发展,实现学校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业务咨询电话:周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113服务大厅10号卡位
滨 海校园:一站式辅导员工作室103,0660-3808131,3808132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