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大湾区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交流学习平台,形成大湾区教师教育高地,促进大湾区教育共同体的构建和文化繁荣,“新师范”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学校师范生前往芬兰进行为期 21 天的暑期卓越教师训练营。师范生通过本次训练营,化身为大湾区教育和文化交流的推动者,开阔眼界,了解前沿教育理论、教育方法和教育技术,加深对未来教育的理解,增强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成长为卓越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联动高水平师范院校,促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教师教育的繁荣贡献力量。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师范”建设指导委员会
协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嘉应学院、岭南师范学院、惠州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特邀)
邀请承办单位: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
二、举办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8月24日
三、参加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名额为2人。
四、活动地点
芬兰坦佩雷市、赫尔辛基市
五、报名要求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2026年1月16日(周五)下午4点前完成以下操作:
1. 填写:“新师范”芬兰项目报名汇总表: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07f35e023d3a9671e9f5b02708864bbb#
2. 提交:《“新师范”芬兰项目报名表》纸质版至107办公室,须手写签名,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jky85217720@163.com,文件和邮件均命名为:姓名+芬兰项目报名表。
六、活动费用
费用参考如下:
1.学费:2100欧元/人(约人民币17062元,随汇率上下浮动)
2.杂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2300欧元/人(约人民币18683元,最终价格将依据酒店与租车公司的报价账单为准)
3.其它费用:机票签证、国外出行的相关保险及在芬兰期间的个人支出(如行程以外的交通、膳食和景点门票等)视个人开销和航班情况而定。
七、注意事项
1. 学生需保证在出行前办好芬兰签证。
2. 参加活动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行前安全纪律教育,购买国际出访保险,并签署主体责任承诺书。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1月14日
附件:活动安排(初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