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22级、2023级、2024级各班班长于12月18日(周四)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107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压缩包及邮箱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程序
1、班内评优:班内评优小组根据【学校评选方法、学院评优细则、综合测评结果】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证明材料,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各年级各专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同时准备综合奖三等奖候补1位和单项奖候补1位,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12小时公示。
2、系统申报: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包括候补)在12月18日(周四)下午15: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系统申请路径:“登录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奖惩管理→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提交”,完成线上申请并提交。申请理由参考模板:本人在2024-2025学年中,……(如实反映自身情况)。因此/特此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奖/xx单项奖,请予批准。(字数120字左右)
申请表导出路径:“登录智慧学工→我的主页→我的申请→点击已提交的表单→导出”,完成申请表的导出。
3、注意:对于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在转出学院参评奖学金,材料统一在转入学院提交。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材料
《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系统导出)
签字需黑色中性笔手写签字
2、电子版材料
①《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②附件2:《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命名为:年级+专业+x人+上报情况说明)【例如:班级无转入、转出专业的同学,则0名】
③附件3:《教育科学学院xx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插入电子签名,命名为:年级+专业+名单汇总表)
④班级公示名单截图(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公示名单截图)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学校评选办法】《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22〕103 号).pdf
【学院细则】《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1 2024-2025学年教育科学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xlsx
附件2 2024-2025学年xxx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xlsx
附件3 教育科学学院xx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http://xsb.scnu.edu.cn/a/20251212/6043.html
华师学工资字〔2025〕102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
(三)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四)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美育实践和劳动锻炼,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五)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50%以内,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六)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70%以内,且在综合素质评价五大模块中的其中一方面成绩突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当年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3.上一学年整一学年休学或学籍在外校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一)综合素质评价。各学院、各单位已于9月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华师〔2021〕220号)及学院实施细则完成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奖学金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及其排名评定。
(二)学生申请。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选条件于2025年12月19日前向学院、单位提出申报奖项,登录智慧学工完成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导出《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给学院、单位。
系统申请路径:登录智慧学工,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奖惩管理—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完成线上申请、提交签名及办理(无需填写办理意见)。
申请表导出路径:通过“智慧学工—我的主页—我的申请—点击已提交的表单—导出”,完成申请表的导出。
(三)年级评议。年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本年级获奖学生候选人。
(四)学院、单位初评、公示。学院、单位评审小组于2025年12月26日前对各年级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议,并确定学院、单位获奖学生候选人,在全学院、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完成网上审核。
(五)材料上报。各学院、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向所在校园资助科上报如下材料(电子版材料汇总无误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压缩包命名及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材料”):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版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
2.《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
初审表导出路径:登录智慧学工,通过“智慧学工—学工应用—奖学金—奖学金审核—明细—导出初审表”。
3.《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附件1)一式一份,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
4.《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与扫描件PDF电子版。
(六)学校审核、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学校发文。公示无异议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稿,学校审批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八)学校奖励。学校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四、说明事项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二)原则上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总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3%;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不超过7%;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不超过10%;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不超过5%。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至个位数。
(三)对于学校特殊人才培养的班级,原则上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总人数不超过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3%;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不超过8%;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不超过10%;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不超过9%。获奖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至个位数。
(四)对于2025年度转专业学生,统一在转出学院、单位参评当年奖学金,统一在转入学院、单位提交材料。为避免名额错用或漏用、材料错交或漏交,请转入学院、单位辅导员与转出学院、单位辅导员认真核对候选学生信息,认真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和《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谨防漏填错填,便于做好追踪工作。转专业名单可查看本科生院公布的《2025年度转专业学生名单》《相关基地动态管理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提前组织各年级学生学习办法和细则,学院、单位各年级评议小组成员要认真研读、熟悉办法和细则,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减少评选中的争议和不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学院、单位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三)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四)奖学金评选是学校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奋发成才、全面发展,实现学校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联系人:周老师,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一站式”学生社区113服务大厅10号卡位
滨 海校园:一站式辅导员工作室103,0660-3808131,3808132
材料报送邮箱:xsswglk@m.scnu.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xxx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xxx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