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http://jky.scnu.edu.cn/a/20250917/6365.html,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我院现分配有国家奖学金计划名额2个,候补名额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名额14个

满足条件且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共享文档(《2025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f90546e5753d728dc5128beb3568955e),并9月18日(周四)下午17:00个人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至教科院1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奖”。

满足条件且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按要求填写共享文档(《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d656b1c57fdce9fa96198ae96ad4798f),并将材料交至班长,各班班长9月18日(周四)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纸质版材料交到教科院1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收集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国励”。

材料收集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纸质版:【每位申请人的纸质版材料用凤尾夹固定在一起】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1)【表格要求非常严格,请严格对照附件3-2填写示范及批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一个标点、格式问题都不能出现,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纸质版需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电子签】

(2)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图书馆架空层打印)

(3)《自我评价材料》一份(可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群众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事迹进行陈述)

4)相关获奖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申请审批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列,多人获奖铅笔圈出自己的名字)  

2.电子版:【每位申请者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奖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1,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附件名,如:23小教张三+附件3-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要求非常严格,请严格对照附件3-2填写示范及批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一个标点、格式问题都不能出现,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电子版签名可使用电子签】

2)《自我评价材料》一份(可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群众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事迹进行陈述,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自我评价材料)

3)《2025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请按要求填写共享文档: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f90546e5753d728dc5128beb3568955e,相关栏目严格按照说明认真填写,且相关内容需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写的完全一致)

4)获奖佐证材料扫描版PDF(每个证明逐一命名,并按照申请审批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列),文件夹命名为:教育科学学院XX同学国家奖学金申报佐证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纸质版:【每位申请人的纸质版材料用凤尾夹固定在一起】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1)【严格对照附件4-2填写示范及批注进行填写,一个标点、格式问题都不能出现,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纸质版需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电子签

2)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图书馆架空层打印)

3)相关获奖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申请审批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列,多人获奖铅笔圈出自己的名字)  

2.电子版:【每位申请者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国励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1,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附件4-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要求非常严格,请严格对照附件4-2填写示范及批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一个标点、格式问题都不能出现,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电子版签名可使用电子签】 

2)《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请按要求填写共享文档: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d656b1c57fdce9fa96198ae96ad4798f相关栏目严格按照说明认真填写,且相关内容需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写的完全一致 

3)相关获奖佐证材料扫描版PDF(每个佐证证明逐一命名),文件夹命名为:教育科学学院XX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佐证材料

 

补充:

(1)请大家一定一定要严格对照示例,不能有一点点的改动表格格式、宽窄,字体、字号要严格按照范例做。请对自己负责,认真对待国奖、国励的申报,谢谢!

 2)请同学们先勿上传材料至智慧学工系统,待学院审核结束后,再组织同学在系统申请上报材料。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9月17日


附件3-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填写示范,看批注).doc

附件4-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填写示范,看批注).doc



原通知链接如下:http://xsb.scnu.edu.cn/a/20250916/5949.html

关于评选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华师学工资字〔2025〕70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5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5〕9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评选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负责遴选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学校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意见,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在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具体负责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组织和评选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学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本单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二、奖励对象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2025年我校拟推荐名额为130名,采取“候补人选替换制”,学院、单位按照“计划名额+候补名额”的方式进行推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主要按照各学院、各单位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025年我校拟推荐名额为1030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主要按照各学院、各单位学生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适当向师范专业学生倾斜,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四、申请条件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条件

1)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2)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包括: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符合上述八种情形者,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并提交专家推荐信。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2024-2025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体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

2)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

3)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不低于评选范围前50%(含50%),且无不及格科目。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根据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间,学生于9月19日(星期五)前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附件4)。

(二)学院、单位初评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学院、单位学生奖助工作小组于9月19日-9月25日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初步确定本学院、本单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并组织获奖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三)名额调剂

若分配给学院、单位的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名额使用不完或者不够使用,请务必于9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情况反馈给学工部,提交《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名额调剂表》(附件5),以便学工部统筹全校名额。学院、单位过期未提交调剂表,视为无需调剂,请学院、单位认真核准名额使用情况。

(四)学院、单位公示

各学院、各单位于9月25日-9月29日(3个工作日)公示本学院、本单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

(五)网上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各单位于9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线上审核本学院、本单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计划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请转入学院、单位跟进转专业学生的网上审核工作。

(六)上交材料

各学院、各单位于9月30日(星期二)17:00前向资助科提交相关材料。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1)学生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纸质版(机打)。

2)《学生现实表现材料》纸质版一份,学院、单位从思想政治表现、群众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撰写学生现实表现材料,需加盖学院、单位党委公章。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申请学生、辅导员及副书记在指定栏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份,相关栏目严格按照说明认真填写,且内容需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完全一致,需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Word电子版一份,不得改变表格结构。

6)《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Excel电子版一份。

7)相关获奖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一人一份,材料顺序需与表格中填写的奖项顺序一致)。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

1)学生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纸质版(机打)。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不得改变表格结构,每人限一张,正反两面,申请学生、辅导员及副书记在指定栏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相关栏目严格按照说明认真填写,且内容需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完全一致,需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Word电子版一份。

5)《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7)Excel电子版一份。

6)相关获奖佐证材料由学院、单位自留备查。

3.其他材料

1)《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附件8)纸质版、Excel电子版各一份。

2)《国庆期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联络人名单》(附件9)Excel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学部、书院为单位发至工作邮箱,一级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单位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XX学院/单位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XX学院/单位XX同学国家奖学金申报佐证材料、XX学院/单位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

(七)学工部审查

学工部汇总、审查各学院、各单位上报结果,并报学校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委员会。

(八)学校评审

学校本科生国奖、国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九)学校公示

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学校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六、奖学金及证书发放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经省教育厅、教育部评审后,学校发放奖学金。流程如下:1.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2.学生查收奖学金,在奖学金签领表上签字确认;3.各学院、各单位将奖学金签领表上交资助科。

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证书,并将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七、相关说明

(一)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考核学生在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的综合表现。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为2025年9月份各学院、各单位实施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中,关于“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不低于评选范围前50%”,排名超过50%(为整数,不支持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的学生均不符合条件。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查询路径: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在“困难生认定”->“困难生认定库”->“认定周期:2024-2025学年”->“困难等级”查看。

(四)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几类学生参评资格规定如下:

1.休学学生:2025秋季学期评审时,申请学生在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的2个学期不能休学或入伍。

2.交换生:本校学生交换到外校,可参评本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外校学生交换到本校,原则上在外校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转专业学生: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在转出学院、单位参评,材料上报及智慧学工系统线上审核工作由转入学院、单位完成。转入及转出学院、单位要做好确认工作。

(六)为保证学校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候补人选替换制”,各学院、各单位名额分配包括“计划名额+候补名额”,候补学生必须完全符合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如学院、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完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