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2024-09-10 14:3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请符合条件的2025毕业研究生可在2024年10月20日前申领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

1.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提出补贴申请,并在系统上传对应困难情形证明材料,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相关问题可查看《附件2: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

2.填写在线文档教育科学学院2025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登记表 https://url.scnu.edu.cn/record/view/index.html?key=b2292b914e8e7c72212a0a741de97359  文件已做隐私处理,请放心填写。

3.求职创业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如学生在之前学制已成功申领该项补贴,或在其他省份、其他地市成功申领过。则不能重复享受。

附件1: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doc

附件2: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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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通知如下

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现将开展学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一、补贴对象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持证

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补贴申报系统已动态关联个人社保卡,学生名下有社保卡的需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2024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并在系统上传对应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

 

五、问题梳理

见附件《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已实现个人社保账号动态关联,有社保卡账户的需提供社保卡金融账户,否则影响系统录入。

(三)求职创业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如学生在之前学制已成功申领该项补贴,或在其他省份、其他地市成功申领过。则不能重复享受。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