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厅要求,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本学年认定结果为依据,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各班级组建认定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申请。请需要进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对照【填表说明】填写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版签名处手签),并将附件2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交至班级认定小组,做好材料命名、排序工作,根据附件4准备相关作证材料,并扫描成PDF文件备用(不需要合成)。主动放弃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请提交纸质版附件6:《自愿放弃声明》。
学生须在9月6日(周五)上午10:00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智慧学工)(https://xgxt.scnu.edu.cn)完成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并提交。
登录路径:智慧学工——学工应用——本科生困难生认定申请,具体流程参照附件8进行申请。
2.请各班成立认定小组,组员建议包括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可通过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建议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回避。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群内公示。
3. 组织班内认定工作。按照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2024版)》组织会议审核材料,进行困难等级初评,做好排序(按照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的顺序)并填写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系统导出)》,并班级内将认定结果(等级+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不得涉及隐私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2日(周四)下午16:00前提交材料,班内电子版、纸质版排序务必按附件5汇总表的排序:
(1)纸质版交至学院107办公室:
①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版需手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人一份材料,申请表在上,和证明材料夹在一起(勿用回形针)。
②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系统导出)》汇总排序打印版,认定小组全员手写签名。
③主动放弃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需提交纸质版附件6:《自愿放弃申明》。
(2)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jky85217720@163.com,压缩包命名及邮件主题为:年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每个申请者一个文件夹,以“序号+姓名+学号”命名(序号按照附件5顺序),《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不大于3M。注意在PDF文件中按照申请表中材料清单顺序排好,并标注好每项材料的名字。
②附件2:《广东省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命名格式如21小教-附件2:广东省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word版),单开一个文件夹。
③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命名格式如:21小教-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④班级内部公示截图(命名格式如:21小教-班内公示截图)。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
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2024版).xlsx.xlsx
附件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系统导出).xlsx
附件8.华南师范大学困难生认定应用使用操作指南-学生端.pdf
【填表说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以下链接为学校原通知:http://xsb.scnu.edu.cn/a/20240829/5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