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02 08:5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我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根据学工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修正〈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可查询。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通过“天眼查”APP可查询。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二、系统申请

根据学校通知,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将通过智慧学工系统(https://xgxt.scnu.edu.cn进行,请所有全日制脱产(非定向)研究生于202495日(周四)下午1600根据操作手册指引(附件1-1在系统上完成助学金申请(此完成指导师审核通过)。

三、材料提交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496日(周五)下午1500,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

(一)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教科院107办公室: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一份,在系统上导出)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注意: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不在校的同学可以委托同学代签,保证真实性即可。

3.《附件3: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如存在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提交此份材料

(二)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ky38883541@163.com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一份,在系统上导出)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3.《附件3: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提交此份材料

邮件主题命名为“XX+专业+国家助学金”,压缩包命名“XX+专业+具体文件名称”,压缩包内文件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姓名+具体文件名称”。

 

四、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博士生1300//月,硕士生600//月)。

 

五、注意事项

学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生应确认银行卡已绑定个人账号且可正常使用。助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请受助学生务必检查统一支付平台所绑定的建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新生可选择委托学校代开建设银行账户或者自行在统一支付平台上绑定本人的可正常使用的建行卡账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助学金转到受助学生的账户。

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40711/5590.html


附件1-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操作手册指引.docx

附件1-2:华南师范大学智慧学工系统研究生奖助学金应用操作指引.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3: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