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专项推免工作的通知

2024-06-24 17:1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的通知》,请有意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6月24日内加入相应推免专项报名群(二维码见年级群,后续具体材料要求、问题反馈于群内通知),并于6月27日(周四)上午12:00前提交材料,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107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格式如“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1学前教育张三”申请表类命名格式如“21学前教育张三-附件1.2:华南师范大学“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表”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材料具体要求如下(“思政拔尖创新人才”类,请对照《附件2.9.报名须知》准备,更详细的要求在专项报名群内发布):

1、填写自己申请专项对应的申请表(附件1.2或附件2.2或附件3.1),认真对照相应填写模板(务必在空表上填写,不要直接在模板上改):

附件1.2:华南师范大学“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表

附件2.2:华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思政拔尖创新人才”)

附件3.1:免试攻读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填写自己申请专项对应的汇总表(附件1.3或附件2.3或附件3.2),请参考填写范例:

附件1.3:华南师范大学“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汇总表

附件2.3:xx学院“思政拔尖创新人才”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附件3.2:华南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遴选综合计分表

3、填写自己申请专项对应的承诺书;

4、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复印件,期刊原件查验后退回

【电子版】:文件夹依次按学业成绩、学术竞赛、学术论文、科研课题、四六级成绩单证明、专利顺序排序【若申请“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需另加“其他类”文件夹】每项证明按照申请表中填报顺序排序,命名格式参照下图,如学术竞赛1-XX大赛一等奖学术竞赛2-XX大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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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大类排序、类别内部排序,每一类用夹子夹好,每类材料内部请对照附件1申请表上的填写顺序排序。复印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竞赛1”“竞赛2”“论文1”“课题1”等,如有多名作者、参赛者,需圈出本人姓名

注意:学业成绩单(主修):包括学业成绩单、教务系统绩点排名截图、系统打印成绩单证明。教务管理系统绩点排名截图必须有姓名和最终绩点(华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信息平台-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转专业学生需提供从入学开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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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需提供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完整且清晰)。

学术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需圈出本人论文题目)、文章全文、封底页。电子版整理成一个pdf文件,纸质版提供复印件并订好,期刊原件文章页面折页,便于审核。不接受用稿证明,必须见刊。

科研课题类:需提供课题结题证明材料(立项、只通过中审不计分)。

《关于平分保研加分项的情况说明及同意书》:竞赛类、论文类、课题类如若小组成员均认同该项目为共同参与且没有主次之分,在推免计分中同意按平分分数的方式处理,请提交此附件,小组内多人报名同一类推免的同学请各自提交同意书(采用电子签,插入到一个文档内)。

所有类别待定分数的加分项:除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外,到时请额外提供3份刊物复印件+介绍/竞赛及主办方介绍等。

 

获推免资格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放弃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推免名额,不得参加普通类推免。

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6月24日


附件一: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docx

附件二 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docx

【学校通知】附件1:“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rar

【学校通知】附件2:“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一).rar

【学校通知】附件2:“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二).rar

【学校通知】附件3:“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申请和遴选材料.rar



附学校原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06-21]

教学〔202439

各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等文件精神和《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2467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卓越教师“4+2”模式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的意见》(华师〔2019174号)、《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深化优势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实施方案》(华师〔202096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生本博贯通管理办法(试行)》(华师〔20239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实施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工作,为做好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须突出和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非术科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至推免时止)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除外)。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须学习成绩优秀,入校在读期间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60%内。所有学分课程(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英语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且须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竞赛性质和级别由学院确定。

申请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在校期间具有以下学生干部经历之一:曾任或现任如下校级及以上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包括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党建中心,校党委宣传部华南师范大学新闻社,校党委学工部华师学工新闻工作室、易班学生工作站、国旗护卫队,校团委、校学生会或校团委直属机构;曾任或现任如下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包括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中心、易班学生工作站;曾任或现任各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年级团总支书记或级长;曾任或现任校级兼职辅导员、学生兼职班主任。(3)港澳台、新疆、西藏生源的学生,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专项推免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旨在支持我校最新列入国家最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学科、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A类学科、省最新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和广东基础学科长基计划相关专业开展本硕一体化培养。

(一)遴选对象

本年度面向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相关专业的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遴选。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遴选。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面向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科学领域优秀本科生培养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遴选。

(二)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学科专业类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业成绩(指学生入读以来至今的平均学分绩点折合分数,如绩点3.8,则折合分数为88分)占70%,奖励加分占30%。奖励加分分四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各类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院制订并纳入学院实施细则,细则制订要体现公平公正。

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综合素养考核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素养考核占85%,奖励加分占15%奖励加分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制订。

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综合得分由学生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业成绩占70%,奖励加分占30%。奖励加分细则由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制定。

(三)指标申请

请相关学院参照上一年学科提升计划审批指标,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合理确定申请指标。学校划拨指标初定为审批指标的60%,其余部分由学院9月推免的基本名额补足。招生录取时该计划实际使用推免指标按学术型硕士招生名额学校单列,不占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相关学院如条件不成熟,可不申请。

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旨在推进教师教育模式改革,培养硕士层次的未来骨干专家型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为课程与教学论。

(一)培养学院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学院为: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等15个学院。

(二)遴选对象

学校师范专业中有志成为骨干专家型卓越教师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综合得分由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占85%,奖励加分占15%

(四)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

教师教育综合素养考核含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教师教育实践素养、教师教育应变素养三个环节,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提前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由各学院组织。

1.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应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基础、课程与教学等;

2.教师教育实践素养可包括试讲或说课,即兴演讲等;

3.教师教育应变能力可围绕中小学教育改革主题考查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其他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制定;未作规定的不得加分。

五、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制定、公布实施细则(遴选方案)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或遴选方案,经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组织学生申请推免前向学生公布。

2.组织报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申请。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生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显示成绩而非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及奖励加分所依据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作品)、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

4.推荐单位审议并遴选。学院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后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复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报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需确保完整、真实、准确。

(二)学校审定

1.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经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

(三)公示与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人选名单。

六、其他说明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鉴于入选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的学生要求本硕一体化培养,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学生要求本硕衔接培养,因此,有意在本校攻读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的硕士学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遴选;如有意攻读外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勿报名参加遴选。

3.“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含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新兴光电子技术及其交叉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学生只能申请1项,不得兼报。

4.教育部2025年研究生推免新政策尚未发布,遴选工作如与教育部新发布的政策不一致,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5.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经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

七、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于625日前,将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的指标申请材料(附件1.1)提交至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2024710日前,确定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候选人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优势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将申请表和综合得分汇总表(附件1.21.3)报送至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研究科(石牌校园行政楼201室),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gw_scnujyk@m.scnu.edu.cn

其中,思政拔尖创新人才推免,将相关材料(附件2)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材料不需要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ashixuegong@163.com,具体提交要求详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