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相关课题主持人:
根据我院《关于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对2022年和2023年获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2年立项但目前尚未结项的项目,名单链接:https://statics.scnu.edu.cn/pics/jky/2022/0118/1642500707148620.pdf。本次仍未结项者,按撤项处理。
(二)2023年立项的项目,名单链接:http://jky.scnu.edu.cn/a/20230223/5091.html。非特别委托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项,可申请延期1次,并入下一次结项审核管理。逾期仍未结题者,不再受理经费申请。
二、结题条件
项目组应严格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课题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负责人须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人导师)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知网可查,不少于3个版面,第一署名单位为“华南师范大学”。
(二)研究报告:形成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三)著作等出版物:正式出版物1份。
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论著需要封皮、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报告、书稿等委托项目需要报告正文和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意见和签字。
(四)项目在结题前以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二作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SSCI、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项目,可直接根据结题报告审查,定为优秀等次,无需再进行结题论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结项要求;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无法查证。
(4)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组申请
项目负责人填写《教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教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必要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6月24日12:00前,由指导教师或委托项目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交研工办审核,电子版发送到jkyygb@126.com,命名格式: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申请。
(二)研工办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结题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根据学校财务制度核销或提供资助。
联系电话:020-85211326,或在项目管理QQ群沟通。
附件:1.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2.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教科院研工办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