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申报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1-19 15:18:00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院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硕博士研究生积极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教育教学研究,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院特设立“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现将2024年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为我院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毕业年级;

2.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申报者的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保障;

3.特别委托项目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定向委托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开展指定项目研究。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可根据研究生所学专业和兴趣,围绕教育教学研究,自行选题,进行申报。所填项目此前未获本校类似项目立项;

4.申报者可以个人形式申报项目,也可以团队形式(不超过5人)申报项目,团队项目必须明确项目主持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为保证研究质量,请勿在本项目中同时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

二、项目类型与经费

特别委托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项。

项目经费将根据研究进度,在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三个节点后分期足额拨付或按学校财务制度核销。

三、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4年2月2612:00前)

申报者填写《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项目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书》纸质版(1份)交到学院研工办(109室)。同时,将《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787186240@qq.com。文档及邮件命名格式:“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2.立项审核2024年3月15日前)

研工办将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材料,送交专家组审议后,根据评审结果发布立项通知。

3.中期考核2024年6月)

组织评审小组,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

4.结题2025年1月)

立项课题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标准方可结题:

特别委托项目的研究成果应达到学院预设目标,且至少通过学院评审小组答辩和学院审核。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原则上应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署名要求: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联系电话:020-85210174,联系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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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