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请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的同学,于2023年12月28日(下周四)下午3点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ky38883541@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级+XX专业+姓名+研究生专业类/非专业类获奖情况”。
1.证书扫描件,命名:年级+专业+姓名+项目名称;(注意:获奖证书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每份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内存应小于200kb)
2.附件2:《2023年研究生专业类获奖情况一览表》,命名:XX级+专业+姓名+ 2023年研究生专业类获奖情况一览表;
3.附件3:《2023年研究生非专业类获奖情况一览表》,命名:XX级+专业+姓名+ 2023年研究生非专业类获奖情况一览表;
【注意】
①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需按项目分别扫描成相应的pdf格式,每份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内存应小于200kb;
②附件2与附件3表格中包括集体奖项、个人奖项两个sheet分表,填写时请注意对应相应表格;
③请严格按照附件2和附件3中的填写示例填写,填表要求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获奖情况统计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注意:含2023届毕业研究生2023年1月—6月底的获奖情况,不含2023级研究生在2023年9月前的获奖情况)。
2.获奖级别:本次统计要求填报国家级、省部级(含)以上的专业类和非专业类奖励
(1)专业类——科研创新及专业实践获奖:在省部级以上权威机构主办的专业类竞赛、学科竞赛获奖,或应用性成果如专利、报告、文艺创作、表演、竞技等获得省部级以上权威机构奖励。(例如:挑战杯系列比赛、教学技能大赛等。)
(2)非专业类——学生工作及社会实践获奖:参加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支教等非专业类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权威机构的奖项(含荣誉称号),或参加省部级以上权威机构主办的社会实践、思政类比赛获得奖励。(例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获奖等级:所有奖励只统计到第四等级(第四名)
(1)若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算一等,一等奖算二等,二等奖算三等,三等奖算四等的次序进行计算;
(2)优秀奖、鼓励奖、参与奖等类似奖励不纳入统计(若评选结果只有优秀奖一个级别,则按照一等来计算);
4.颁奖单位类别:
(1)国家级与省部级中政府机构类、学会类、协会类颁发的奖励。
(2)若有多个颁奖单位,填写一个符合条件的即可。
5.颁奖单位名称:填写颁奖机构全称。
6.获奖者:集体奖项(获奖者均为同一学院)中应写明所有获奖者,排名不分先后;个人奖项中获奖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排序列第一位),如为独立获得,括号内填“独立获得”;如与其他人共同获得、排名不分先后的奖项,括号内填“共同获得”。获奖者单位应为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原通知链接:http://yjsy.scnu.edu.cn/a/20231220/9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