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1 09:17: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我院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请2023级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在读研究生自查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其中,1)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不符合任一项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2023年9月13日(周下午16:00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 

 

一、请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教科院107办公室(按学号排序,分成三叠)

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1.《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3.自查后发现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填写《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

(注意: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不在校的同学可委托同学签署,保证真实性即可

 

二、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kyjfb@163.com

1.《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3.自查后发现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填写《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

(注意:签名处不能空着,可插入电子签名也可手签扫描。个人文件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姓名+具体文件名称”各班将材料汇总后压缩,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年级专业”。

 

三、资格自查内容(申请人须符合下述基本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以学校名单为准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重点自查问题

其中,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不含校内学生补助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不含医疗保险,可在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查询,同时可向入学前工作单位或家人确认)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可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同时可向家人确认)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教育科学学院

20239月11

 

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3: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docx

 

 附原通知链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30908/8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