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院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请2023级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在读研究生自查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其中,(1)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不符合任一项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周三)下午16:00前,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
一、请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教科院107办公室(按学号排序,分成三叠)
(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1.《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3.自查后发现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填写《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
(注意: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不在校的同学可委托同学签署,保证真实性即可)
二、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kyjfb@163.com
1.《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3.自查后发现不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只需填写《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
(注意:签名处不能空着,可插入电子签名也可手签扫描。个人文件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姓名+具体文件名称”;各班将材料汇总后压缩,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年级专业”。)
三、资格自查内容(申请人须符合下述基本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以学校名单为准)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重点自查问题)
其中,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不含校内学生补助)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不含医疗保险,可在入学前档案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查询,同时可向入学前工作单位或家人确认)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可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同时可向家人确认)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原通知链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30908/8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