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风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3-08-04 09:0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台风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请符合条件确有需要并有意愿申请资助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8月6日(周日)上午9点前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jkyjfb@163.com所有电子材料需放在一个压缩包中,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简称+姓名+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近期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

二、电子材料清单提交

(一)《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签名处插入手写电子签名,新生可不填导师意见)。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简称+姓名+《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教育科学学院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使用文本格式填写,确认准确无误,家庭住址需具体到街道小区门牌号。受灾情况需要详细描述家庭成员受影响情况、财产受损情况等。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简称+姓名+《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提交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简称+姓名+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请老生于9月1日新生于9月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14:30至17:30)提交至107办公室。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xls



 

原通知链接:http://yjsy.scnu.edu.cn/a/20230803/8791.html

关于做好台风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期受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东南沿海、华北地区汛情严峻。为切实保障我校受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的研究生给予帮扶救助,现启动紧急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近期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确有需要并有意愿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培养单位审查。

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查意见。核实情况后将受洪涝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情况汇总填写至《XX学院 洪涝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者拟定具体补助标准。

 

三、资助标准和发放方式

研究生院将尽快汇总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和洪涝灾害导致的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标准,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由财务处将临时困难补助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于8月7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hc12@scnu.edu.cn,(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2.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于9月8日前分校区递交研究生院管理办。石牌校园、南海校园、滨海校园所属单位交至石牌研究生院309办公室。大学城校园所属单位交至大学城行政楼A310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做好资助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审核受助学生情况并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后续情况请动态报告。

2.各培养单位要积极主动、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掌握上述学生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帮扶方案。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慰问和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3.如学生遇到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台风洪涝灾害),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说明情况,也可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85211117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