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的通知

2023-06-15 17:2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好根据学校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的通知》,2023届本科毕业生6月底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工作毕业去向不同类型填报指引参见附件二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操作指引参见附件三

特别说明

1.如果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本人的毕业去向信息,系统会自动同步电子就业协议中的相关信息到本人的毕业去向信息中但仍需完成毕业登记确认

温馨提示为确保后续离校手续的顺利办理请已签约毕业生务必先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检查毕业去向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无误再进行毕业登记确认工作

2.所有港澳台同学均需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及确认回生源地就业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图所示更详细的操作请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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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有2023届毕业生应在6月底离校前完成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登记毕业去向信息确认两项工作

1)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登记: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毕业去向登记”填报毕业去向信息。

2)毕业去向信息确认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去向登记”直接登录,微信需提前绑定学信网账号。或搜索登记网址dj.ncss.cn,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4.如出现无法登录“全国高校毕业去向信息登记系统”的情况请先自查是否已在学信网绑定学籍信息如已绑定但仍无法登陆系统请在以下在线文档中登记学院将统一咨询学校后联系本人解决

【腾讯文档】全国高校毕业去向信息登记系统无法绑定登记

https://docs.qq.com/sheet/DTmFJQ0hNbHpNUWla?tab=BB08J2

 

****************************原通知如下************************************

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发表于2023年6月15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教学厅〔2023〕5号)要求,从 2023 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为落实相关要求,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广东省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并指导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现将毕业去向登记及毕业去向信息确认的具体操作要求及流程公布如下,请各位毕业生根据通知中的相关规范,提前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的登记、填报、确认工作。

步骤、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登记

1.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毕业去向登记”模块;

2.根据毕业去向情况下拉选择“毕业去向”;

3.完善该去向类别的各项信息字段填写;

4.附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5.点"提交",完成登记;

6.如重新更换了去向类型,请点击模块中的"修改",更新本人毕业前向信息(处于审核过程的数据无法进行修改,如毕业生提交的毕业去向信息正处于“院系待审”“学校待审”等状态,可联系辅导员老师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速审核或者做撤回处理之后,才可以进行修改)。

毕业去向不同类型填报指引参见附件二。

 

步骤、毕业去向信息确认

1.离校前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dj.ncss.cn)

2.确认内容:毕业去向信息、档案转递信息、户口迁移信息

3.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点击提交。

4.信息有误,反馈错误信息,更新正确信息(在广东省就业创业系统更新)重新登记确认。

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操作指引参见附件三。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15日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二+毕业去向上报指南.pdf

附件三+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毕业去向登记确认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