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22]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开展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请2019级各班学习委员严格按照学校评选办法、学院条例,组织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一)测评程序
1.组建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学习委员、班长、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5人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习委员担任。根据附件中学校条例及学院细则的相关规定,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育素养等五个方面对全体学生2022-2023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
注意:依据新修订的学校条例和学院细则,本次测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总分=本学年五大模块总分×95%+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分×5%,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原始分=本学年五大模块总分-上一学年五大模块总分(上一学年五大模块总分见附件材料【大三学年综合测评结果】),需要进行标准分的转换,转换公式如下:学年综合素质增值标准分=增值原始分/本年级本专业增值最高分。如学年综合素质增值原始分为负数,则计为0。
2.班内评审。班内每位同学填写好《附件1-1:教科院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表(班级内部用)》,将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根据细则认真审核。
3.班内公示。班级确定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及其排名后,请于班内公示24小时。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材料至学院,材料清单见下文。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
请各班学委于3月27日(星期一)17点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1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综合测评+年级专业”。
1.附件1-2:《19级xx专业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表》,一式一份。
2.附件1-3:《19级xx专业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公示无异议报告》,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2022-2023学年是指从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
2.对绩点排名有疑问的班级,可于工作时间咨询学院108教务员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7728。
二、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程序
1.班内申请:参评同学向班级评优小组提出申请。
2.班内评审:班级评优小组根据附件中学校条例、学院细则,以及综合测评表(依照测评结果)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证明材料,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综合奖的三等奖候补1人、单项奖候补1人),各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3.班内公示:班级评选后,将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在班级公示12小时。
4.系统申请: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及候补人选需在3月29日(星期三)17点前在fx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奖学助学→奖助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PS:系统上奖学金申请理由的填写要求不少于50字,格式为:“本人在2022-2023学年中……。因此,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请予批准。”
(二)提交材料清单
请各班学委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9日(星期三)17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箱主题命名为“年级+专业+奖学金评选”,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107办公室。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系统打印,一式一份)
2.附件2-1:《教育科学学院xx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3.班级公示名单截图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请各班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2.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奖学金按50%发放。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申报学生检查建行交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没有建行存折或卡的要到银行开户,并及时到财务处登记新账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2日
学校原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30321/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