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的通知

2023-03-03 11:04:4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立志成才、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实现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人选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树立远大理想,肩负时代使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具有优秀的学业表现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实践及各类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六)申报“十佳砺儒学子”的学生必须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七)申报“十佳鸿鹄学子”的学生必须是经省教育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3月8日下午5点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ssp.scnu.edu.cn/》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1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公邮jky85217720@163.com:

纸质版

1.《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华南师范大学“十佳鸿鹄学子”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3. 学生各类获奖佐证材料(上交佐证材料复印件,需携带佐证材料原件,核验后带回

4. 撰写并打印“我的成长故事”先进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电子版: 【邮件命名如:19小教张三-十佳XX申报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十佳砺儒学子”申请表》(命名年级+专业+姓名+附件名)

2.《华南师范大学“十佳鸿鹄学子”申请表》(命名年级+专业+姓名+附件名)

3. 学生各类获奖佐证材料扫描版(每一个证明逐一命名,并按照申请表中的奖项顺序排序)

4. “我的成长故事”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文件命名为《XX学院XX年级XX专业十佳学子先进事迹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今天(3月3日)下午5点前扫码进入通知群,后续的材料等相关补充通知会在群里发布

微信图片_20230303110748.jpg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30302/5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