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院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16 19:05:58 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相关老师、指导组:

根据研究生院和校学位办《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0),现将我院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查看文件并准备材料

校内硕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校内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修订)》(华师〔2022〕142号)(附件1)执行。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面向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申报。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工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华师〔2022〕143号)(附件2)执行。同一人员不得在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申报。本次选聘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同时,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的选聘,要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和在读研究生规模,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原则上应来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

以上申报所需材料和报送要求见《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报送要求及所需表格》(附件3)。

2.申请人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于11月21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寄)到教科院研工办(109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109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85211326.

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jkyygb@126.com,文件夹压缩包命名格式:“姓名-学院名称-申请导师类型”。

3.学院审核申请材料

确保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科研奖项等信息准确无误。

4.学位评定分委会初评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议、投票表决,并报所属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

5.培指委审议

所属培指委召开会议审议、投票表决后,向培养单位反馈结果。

6.结果公示

培养单位将通过审议的申请人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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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研工办

2022年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