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申请“章文晋奖学金”并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2年10月31日上午10点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第6项只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回形针固定在一起于工作时间提交至107办公室,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公邮jky85217720@163.com,邮件主题、压缩包命名格式:“年级+专业+姓名+章文晋奖学金”:
1.《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无旷课记录及无重修记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或教务处公章,电子版为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学习成绩登记表》;
3.各类外语竞赛获奖证书:纸质版提交复印件(按照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奖项排序),电子版提交合并扫描件pdf,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外语竞赛获奖证书》;
4.最高外语等级证书: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电子版提交扫描件pdf,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外语等级证书》;
5.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纸质版提交复印件,电子版提交扫描件pdf,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外文学术论文/作品》;
6.按范例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
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21025/4941.html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的通知
华师学工资字〔2022〕63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重视提高外语水平,我国著名外交家章文晋先生遗孀张颖女士于2007年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章文晋奖学金”,该奖学金由“章文晋奖学金”基金会提供。根据捐赠单位与我校2022年重新拟定的合作协议,华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章文晋奖学金”拟奖励的优秀学生将由原来的10名调整为2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单位 | 名额(人)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4 |
国际商学院 | 1 |
其它单位 | 15 |
合计 | 20 |
二、申请条件
1.2022年9月在校的修读满一年及以上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必须同时具备的五方面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重修科目;
④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⑤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还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中之一种:
①上一学年外语考试成绩在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第一;
②上一学年在全国外语等级水平考试中,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非外语专业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3名;
③上一学年在有刊号的外文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
④上一学年在校级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在省级以上外语知识、征文、技能等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在评选“章文晋奖学金”过程中,候选人均具备上述情形时,则按照择优评选原则,优先考虑具备上述情形多者和获奖层次高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
(二)学院初评。学院对申请人选进行审查和评议,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上报学校的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网上申请。各学院于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申请学生名单输入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并在网上审核。
(四)上交材料。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日中午前向资助管理科上交如下材料各一份(第1-5项只需纸质版;第6项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xsswglk@m.scnu.edu.cn):
1.《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无旷课记录及无重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3.各类外语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的复印件;
6.《华南师范大学“章文晋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表头绘制EXCEL表格),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五)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在学院推荐的学生中评选出20名候选学生。
(六)学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评选出来的20名候选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七)材料上报。对公示合格的人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拟文造表,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捐赠单位。
(八)奖金发放。待奖学金到位后,学校将将通过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届时请获奖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并签领表上交资助管理科。
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方老师联系,电话85211033。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2,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汕 尾校区:南3栋201,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