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9-19 11:46:2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需要进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根据班级认定小组的工作安排,对照附件5填表说明填写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版需手写签名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级认定小组,做好材料命名、排序工作。

 

注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新学年开始,学校对所有申请学生再次进行认定

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本学年认定结果为依据,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申请本学年所有助学金和下一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主动放弃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提交纸质版附件4:《自愿放弃明》。

 

班级认定工作指引

1. 请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组员建议包括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应回避,学生代表可通过班级推选等方式产生。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群内公示。

2. 组织班内认定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相关文件(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会议审核材料进行困难等级初评,做好排序,汇总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并填写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并在班级内将认定结果(等级+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不得涉及隐私信息

3. 请于9月26日(周一)上午10点前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

1)纸质版交至学院107办公室

①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PDF纸质版。请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序,一人一份材料,申请表在上,和证明材料PDF纸质版夹在一起。

②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填写后打印出来,认定小组全员手写签名。

(2)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jky85217720@163.com压缩包命名及邮件主题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①每个申请者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学号。文件夹内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命名格式如:19小教张三-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需上传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份PDF文件(不大于3M,命名格式如:19小教张三-证明材料),注意在PDF文件中按照申请表中材料清单顺序排好,并标注好每项材料的名字。

②班级汇总提交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命名格式如19小教-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名单排序与附件6中保持一致

③班级汇总提交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命名格式如:19小教-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以下为学校原通知链接:http://xsb.scnu.edu.cn/a/20220916/4890.html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