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经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1—2022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我院所有2020级、2021级全日制脱产(非定向)研究生均符合学校助学金条例,具备国家助学金发放资格。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周三)下午5点前,收集以下材料并提交:
一、将以下纸质版材料交至教科院107办公室:
1.《附件1: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一份,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注意: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不在校的同学可以委托同学代签,保证真实性即可。
二、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jkyjfb@163.com
1.《附件1: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一份,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2.《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邮件主题命名为“XX级+专业+国家助学金”,压缩包命名“XX级+专业+具体文件名称”,压缩包内文件命名为“国家助学金+姓名+具体文件名称”。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要求:
(一)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四)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
(五)攻读期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固定工资收入参照以下几类情况确定:
1.工资薪金收入。有固定的工资薪金等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查询。
2.福利性收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记录。入学前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可查询。
3.自主创业创收。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企业管理人员、企业投资人等,通过“天眼查”APP可查询。
4.其他。除上述情况外可被视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1:2022-2023学年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原通知链接:
http://yjsy.scnu.edu.cn/a/20220906/7865.html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