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07 10:53:1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在开展,请2022级全日制脱产(非定向)在读研究生自查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符合任一申请基本条件的同学按要求提交说明,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4日(周三)17:00前的工作时间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不符合申请资格

自查后发现不符合任一申请基本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手写签名,以纸质版形式随班级提交

(二)符合申请资格

1.电子版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通过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jkyjfb@163.com,以“2022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业+班级”命名

附件1: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每人一式一份,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

2.纸质版材料

请将以下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教科院107办公室

附件1:2022-2023学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每人一式一份,参照示例填写,删去红字提交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不在校的同学可委托同学签署,并附上纸质版委托签署说明,保证真实性即可。


二、资格自查内容

获资助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2.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在学院的档案复查;(以学校名单为准)

3.入学后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重点自查问题);

有固定工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有固定工资收入,学生档案虽已调入学校,但仍长期在其他大中专院校、校外各类机构任(兼)职获得工资收入(不含校内学生补助)

2)担任或挂名企业法人等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自查方式:通过天眼查或和家人确认)

3)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自查方式:与入学前工作单位或家人确认,不含医疗保险)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如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学校原通知: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yjsy.scnu.edu.cn/a/20220906/7865.html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9月7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3: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