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的2023届毕业生于【7月4日(下周一)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给学院107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年级+专业+姓名+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命名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发至邮箱jkyjfb@163.com。
一、纸质材料
1.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本科生、研究生均需要提供本人交学费的建行卡,卡号需要清楚填写),“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本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代领)。
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电子材料
1.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附件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原通知:
https://m.bysjy.com.cn/student/chance/newsdetails.html?token=yxqqnn0400000004¬ice_id=725729&y_u_id=26890
附件3:2023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第一稿).docx
关于2023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3届毕业生做好求职创业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2023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指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脱贫人口等的家庭)、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详细情况请对照《2023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梳理情况》(第一稿)。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本人银行卡申领,本科生、研究生均需要提供交学费的建行卡,卡号需要清楚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学院;“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本人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代领)。
注:关于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共性问题等内容的说明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审核提交
毕业生辅导员对每位毕业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严格把关,并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除合同外,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
8月10日前,学院统一将汇总的纸质申请表材料与花名册提交到各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需要将电子版申请表材料与花名册发送至邮箱3503641319@qq.com,文件与邮件主题:XX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学院名称请使用全称。
(三)审核公示
各学院提交材料,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无误后,将在就业导航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再报呈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四)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学校默认的华师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卡)。
四、其他
如有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李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035。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