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16:01:0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根据省、校相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针对2021-2022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即硕士生每月600,博士生每月1000的补助】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开展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请所有同学按要求做好资格自查,如有不符合资格或存在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的同学需于【5月20日(周五)下午5点前】发送相关说明材料至jkyjfb@163.com。

一、自查内容

获资助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

2.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重点自查问题);

有固定工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有固定工资收入,学生档案虽已调入学校,但仍长期在其他大中专院校、校外各类机构任(兼)职获得工资收入(不含校内学生补助),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不为零(自查方式: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21年9月-2022年6月”)

2担任或挂名企业法人等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自查方式:通过天眼查或和家人确认)

3)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自查方式:与入学前工作单位或家人确认)

3.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已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院,并已通过所属培养单位的档案复查。

如自查发现符合以上任条件,则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二、自查有问题的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见文档最后的附表)

根据附表提交材料内容:

【第二类:存在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的同学】需按要求提交1、相应佐证材料2、个人所得税证明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见附件);4、手写情况说明。并将所有相关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国家助学金佐证材料”文件夹内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 ”(如“张三-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以PDF或图片格式。(注意:如“存在多种情况,应分别提供多个佐证材料”)

【第三类:不符合助学金资格的同学】需按要求提交:《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附件)。并将附件命名为“学院+姓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如实申报国家助学金并自查是否符合资助资格,上级部门每年将定期开展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学校原通知链接:http://yjsy.scnu.edu.cn/a/20220512/7601.html

 

 教育科学学院  

2022年5月18日


附表:提交材料内容

类型

具体情况

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提交个人所得税证明、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附件)和手写情况说明

(一)完全符合助学金资格。经自查本人确实没有固定工资收入担任或挂名企业法人等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情况


无需提交

无需提交

(二)存在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如存在固定工资收入担任或挂名企业法人等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情况之一的,但实际未获得固定工资收入或者为政策性固定收入

有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但已及时到当地人社部门撤销保险记录

撤销保险记录相应证明材料

提交个人所得税证明(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常用业务-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21年9月-2022年6月”,生成后保存成图片,注意不要遮挡姓名和身份证号);

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附件)“存在通知中所列情况,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符合享受资助条件”一栏;

手写情况说明后拍照

 

注意:(如“存在多种情况,应分别提供多个佐证材料”)

身份证信息被人盗用、身份证丢失之后被人注册公司

报警或工商备案或注销、退出公司或补办记录等可以证明事实的客观材料

身份证信息被借用注册公司

借用者手写签名说明书

因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注册公司,但该公司实际并未盈利或者在入学前已注销

参赛证明及学校开具说明

有政策性获得固定收入的情况,但为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精准扶贫户、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参与“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等公益志愿活动

相关政府单位证明

有纳税记录但非长期固定纳税、非工资薪金纳税,如参与校外实习,或短期社会实践获得劳务报酬等情况

相关实习证明或临时岗位收入证明等材料

(三)不符合助学金资格。存在固定工资收入担任企业法人等各类企业管理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情况之一的,且确实有获得固定工资收入


无需提交

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附件)“有固定工资收入,不符合享受资助条件”一栏;

等待后续学校安排退回本学年度已发放国家助学金

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工作台账.xlsx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