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教科团委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2-05-05 16:21:0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团支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第八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05月召开,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我委现开展代表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团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职责和权利有:(1)提取和审查团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向团的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2)参与讨论和表决需要由团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3)以提案的形式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4)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  

二、代表的推荐和选举

(一)代表的选举条件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团籍注册在我校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4.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产生办法

    1.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各支部出席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1.各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并征求团员意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高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院团委审批。

(四)代表的名额分配

    1.本次代表大会的名额拟定68,以各团支部为选举单位,名额分配见表一:

团总支

代表人数(名)

2021级

8(每团支部2名学生代表)

2020级

19(每团支部2名学生代表)

2019级

12(每团支部2名学生代表)

2018级

4(每团支部1名学生代表)

研究生

25

共计

68

   2.各团支部推选时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要兼顾学生团干、和非团学干部的学生团员,视情况要有保留团籍的党员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

三、代表选举的工作要求

    召开团代会是我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团支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并通过筹备工作对广大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推动我院团的各项建设不断发展。

    请各团支部于20225月10日17:00前向院团委组织部公邮hsjykxxytwzzb@163.com报送电子版团代会代表推选情况表格,邮件的主题命名为xx支部+团代会代表推选情况,模板如附件一。


    联系人:陈婉婷

    联系电话:18320177300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


文件下载:附件一:XX支部团代会代表推选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