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2021-05-31 10:25:3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同学:

  大家好!2020年广东省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正在进行,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同学详细阅读文件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遴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推荐要求

 

1. 学院择优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获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不占推荐名额

3.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

4.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3年(2018年起),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材料提交(以下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请同学于6月1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ky85217720@163.com,邮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年级专业+姓名+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以下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1.推荐表(见附件1,word版)。

只需填写被推荐人信息一栏,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

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

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像素)。

4.推荐人选视频。

要求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


(备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附件1: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docx





以下是原通知:http://xsb.scnu.edu.cn/a/20210528/4472.html

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推选展示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及入围奖)。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 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 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二)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三)勇于创新。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四)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不占推荐名额

3.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

4.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3年(2018年起),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20216117:00前,按要求将所有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hsxg02@m.scnu.edu.cn,文件名为:xx学院+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盖有公章的扫描版)。

只需填写被推荐人信息一栏,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

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

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像素)。

4.推荐人选视频。

要求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

六、联系方式

陈霞 刘靖 020-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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