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时代地产研究生“自强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4-07 09:07:1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时代地产研究生“自强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在进行,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4月12日(周一)上午11点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kyjfb@163.com

1.《华南师范大学时代地产“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命名为“自强助学金申请表+年级+专业+姓名”

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自强助学金汇总表+年级+专业+姓名”

3.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扫描版,需符合下文“评选条件”中的7种情况之一),命名为“自强助学金证明材料+年级+专业+姓名”

 请将以上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自强助学金+年级+专业+姓名”

二、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教科院107办公室

1.《华南师范大学时代地产“自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需符合下文“评选条件”中的7种情况之一

 

三、参评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本人系烈士子女、孤儿或由社会福利院抚养,虽有少量遗产或亲友资助、抚养,但生活仍然比较困难者;

2.父母双亲中有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3.属于单亲家庭,抚养一方长期患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者;

4.父母双亲中有一方下岗失业,另一方收入较低者;

5.家庭被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者;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者;

7.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申请者须严格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济上努力自立,勤俭节约,生活俭朴,没有铺张浪费或有不良消费习惯。

(四)学习勤奋努力,没有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果。

 

五、资助标准

“自强助学金”家庭困难研究生资助名额为60名左右,每生3000元。

 

附原通知链接:http://yjsy.scnu.edu.cn/a/20210406/5768.html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时代中国“自强助学金”初审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