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下午好,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在进行,请各班学习委员严格按照学校评选办法、学院条例,组织好班内同学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一)测评程序
1.组建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普通学生代表3-5人构成,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17]125号)及学院细则的相关规定,从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专业技能与创新、艺体素养、社会实践与创业等五个方面对每位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组长由学习委员担任。
2.班内评审。班内每位同学填写好《附件1-1:教科院学年综合测评表(班级内部用)》,将有关证明材料上交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根据细则认真审核。
3.班内公示。班级确定学生2020-2021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及其排名后,请于班内进行公示24小时。
4.提交材料至学院,材料清单见下文。
(二)注意事项
1.2020-2021学年是指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
2.本次综合测评细则与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学年评优条例(2019年修订版)一致(见附件)。
3.对绩点排名有疑问的班级,可通过学委咨询108教务员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7728。
(三)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
请各班学委于3月17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1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jky85217720@163.com,并以“综合测评+年级专业”命名。
1.《xx年级xx专业xx班级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表》(附件1-2),一式一份。
2.《xx年级xx专业xx班级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公示无异议报告》(附件1-3),一式一份。
二、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程序
1.班内申请:参评同学填好《附件2-1:教科院学年评优申请表(班级内部用)》,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申请表加分项目顺序在每一份纸质版证明材料右上角标注编号,如思想品德模块标注“思①、思②……”。
2.班内评审:班级评优小组根据评优办法、细则与综合测评表(依照测评结果)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证明材料,确定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候补1人),各年级各专业名额分配表见压缩包
3.班内公示:班级评选后,拟获奖候选人及候补名单在班级公示24小时
4.系统申请:确定班级拟获奖候选人在3月22日之前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奖学金申请(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奖学助学→奖助申请),申请理由请写明个人突出表现及申请原因。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清单
请各班学委于3月22日上午10:00之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1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jky85217720@163.com,并以“学年评优+年级专业”命名。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纵向打印)
2.《教育科学学院XX年级XX专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2)
3.仅一等奖候选人须提交:《教科院学年评优申请表(班级内部用)》(附件2-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班级评审小组审核
4.班级公示名单截图
学校原通知: http://xsb.scnu.edu.cn/a/20210312/4370.html
教育科学学院2021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