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的通知

2019-11-14 16:28:2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请符合以下条件并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1月18日(下周一)下午4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kyjfb@163.com

1.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

 

二、纸质版材料交到教科院107办公室

1.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2.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

 

要求:

1.所有参评成果均为2019年度成果。

2.学生以项目为单位,由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申报程序。

3.集体作品或者是团队成果的,除了填写项目负责人或者第一作者的信息外,还须填报其他所有成员信息。

4.“获得专利”必须已取得专利证书;“出版社”必须具有ISBN书号。

 

优秀实践成果包括:

1.竞赛成果:分为社科类和科技类,包括各学科和专业竞赛。

2.应用成果:

(1)社科类应用成果:

文艺作品:编写出版编著、专著和译著,创作与演出曲(剧)目、创作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等;

调研(咨询)报告或实务案例被校外权威机构采纳或入选校外权威机构案例库。

(2)科技类应用成果:

通过PCT途径进入其他国家并获得授权专利,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

 

评奖条件:

1. 在国际性或国家级、省级权威机构主办的专业竞赛、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2.在权威出版社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出版的编著、专著和译著;在权威机构参演或发表的曲(剧)目、影视作品及参展的美术(设计)作品;

3.咨询报告被校外权威机构采纳或实务案例入选校外权威案例库。

4.以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取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取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技术产品研发应用于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5.其他以上未涵盖,经专家组认定的优秀项目。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