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各专业同学:
2019年5月已申请并获得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同学,请于2019年9月7日至12日(上午9:00—11:50、下午15: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石牌校区教育科学学院103室自考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学位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领(本人需写委托书,写明委托何人前来领取学位证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需签名。若领取后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凭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证件和资料不齐全者,概不受理。
联系电话:020-85217096 林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自考办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