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

2018-04-16 15:06:5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按照对应届师范教育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本次认定必须依据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身份审核,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任教学科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我院本院2018届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教育学专业122名毕业生进行了身份审核,下列学生符合认定要求,共122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从2018年4月16日上午8:00到4月19日下午17:30止(4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名单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学校(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和电话:

一、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95)

地址: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303

联系人:赵文明、吴志华,

联系电话:83585977、83499649

 

二、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的联系方式

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85217720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4月16日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