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的通知》,现将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在读的2014级、2015级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评选奖项和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16人
(二)文体活动标兵与文体活动先进个人11人
(三)志愿服务标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11人
(四)社团活动标兵与社团活动先进个人5人
三、评选条件
参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华师[2014]141号)
(评选办法见附件4)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各项先进个人奖项均采用自愿申报原则,有意向申报的同学须于12月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教科院107办公室。(温馨提示:同时申报多个奖项的要按照每个奖项要求单独提交申报表,申请材料中的支撑材料不得相同。)“先进事迹”只填和申报项目有关的内容,其他无关内容请勿填写。
2.评审:院(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和名额分配对上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先作出初审,公示。
3.提交校研究生处审核。
教科院辅导员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2】2015-2016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优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