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通知

2016-10-19 16:36:1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招募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通知

 

2016级研究生:

根据联合培养需要,现在我院2016级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位领域招募研究生,参与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与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参加联合培养的学生共6人。

2. 实行“0.5+1+0.5”培养模式,即第一学期在华南师范大学培养,第二年到岭南师范学院培养,第三学期在华南师范大学培养。

3. 实行“双导师”制,即对每一名联合培养的学生,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与岭南师范学院各委派1名导师共同指导培养。

4. 在岭南师范学院培养期间,开设培养方案对应的相关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皆修读这些课程。

5. 在岭南师范学院培养期间,参加联合培养的学生享受下列待遇:

1)研究生在华南师范大学的身份和所有权利均保持不变;

2)岭南师范学院为联合培养生缴交两年学费;

3)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为学生发放4“广州—湛江”往返差旅补贴。如发生医疗费用,则按华南师范大学医保政策的规定,回华师办理相关医疗报销手续

4)学生所获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授予单位为“华南师范大学”,证书上不出现“岭南师范学院”字样;

5)岭南师范学院提供适当的学习环境,免费提供住宿,并按“500元/月”的标准提供10个月的生活补贴;

6)岭南师范学院为在校研究生购买校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岭南师范学院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机会和实习指导。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申请表》

岭南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申请表.doc

,于10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教科院109室陈老师处,联系电话:85211326。

 

                                教育科学学院研工办

                               Ο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