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6-03-22 11:25:56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收藏本文

教学〔201612

各学院:

“‘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等三项竞赛已成为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的重要途径,并在促进师范生自主训练和技能提升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探索以赛促练,赛练结合的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模式,提升培养质量,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基础教育骨干专家型教师,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现将2016年相关竞赛活动安排如下:

一、第20届“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

 (一)参赛对象

主要为2013级师范本科生。其他年级师范生及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非师范生也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组织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学院组织。复赛、决赛由教务处组织,校学生会协办。

1、初赛

各学院须在4月26日前完成初赛,并将复赛名单报学校学生会学习部。初赛可增加教案评审环节,以便全面检验与提高学生的素质。为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师范技能竞赛进行衔接,全面检验和提高参赛选手的综合能力,学院初赛时模拟学生原则上由各学院竞赛组织方提供,参赛选手不自带模拟学生进入复赛选手的教案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4月28日前交校学生会,后交由各评委提前了解选手情况。

2、复赛

(1)分组

复赛分文科组和理科组。

文科组: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心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城市文化学院。

理科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体育科学学院、信息光电子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南海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2)复赛名额分配

2013级师范生总人数在50人以内的(含50人),复赛名额不超过2个;50—100人以内的(含100人),不超过3个;100—150人以内的(含150人),不超过4个;150—200人以内的(含200人),不超过5人,200—250人以内的(含250人),不超过6个;250人以上的,不超过7个;无师范生的学院如果参赛,复赛名额为1个。

(3)复赛时间

 拟在5月7、8日两天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复赛内容及要求

复赛设模拟授课、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时间分别为15分钟和3分钟。授课内容由参赛选手自定,但须是本专业的内容。 

(5)评分要求及使用

复赛评议小组成员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评分表” (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按教师评委总分占80%、学生评委总分占20%计算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文科组、理科组复赛成绩各前15名者进入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第16-30名评定为优胜奖。

3、决赛

(1)分组

决赛分组与复赛相同。

(2)决赛时间

拟在5月21日、22日两天举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决赛选手教案电子版于5月13日前提交)。

(3)决赛内容及要求

决赛分说课、模拟课堂教学和即席讲演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合并进行,结束后,再进行后一环节。说课和模拟课堂教学比赛的时间分别为5分钟和15分钟即席讲演时间为3分钟每位选手有3分钟时间准备。讲演题目由抽签决定,内容主要有关新课程、新理念、新方法。

为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师范技能竞赛相衔接,全面检验和提高参赛选手的综合能力,复赛、决赛模拟学生均由学校提供。

(4)评分要求

决赛总分150分,其中模拟课堂教学120分(说课20分、模拟授课100分),即席讲演30分。

评奖委员会各委员根据“模拟课堂教学评分表”(含说课和模拟授课)及“即席讲演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分别计算各环节的总分,相加后得出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5)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三)竞赛评奖

1、奖项设置

文、理科组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15名以内。

2、评奖委员会

(1)复赛成立文科评议小组与理科评议小组。成员由教师评委、学生评委组成,每组由教务处指定其中1人担任负责人。

(2)决赛成立评奖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组成。

二、第15届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

(一)参赛对象

主要为2013级师范本科生。其他年级师范生及非师范生也可报名参赛。

(二)决赛名额分配

与“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复赛名额分配相同。承办学院可以额外增加一个比赛名额。

(三)竞赛组织及要求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决赛由教务处主办,委托相关学院及校学生会承办。

1、初赛

各参赛学院在4月26日前完成初赛,并将决赛选手的名单及作品报学校学生会学习部。

2、决赛

(1)分组及决赛时间

决赛分文科组和理科组(与“为了明天”竞赛相同)。拟在5月14日、15日两天举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决赛内容及要求

决赛由评委赛前预评和选手现场表现两部分组成。选手现场表现包括演示与讲解作品、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时间各为5分钟和8分钟。

(3)评分要求

决赛总成绩由赛前预评和选手现场表现成绩合成,其中预评成绩占20%,选手现场表现成绩占80%。

教师评委在决赛前1-2周先对各作品进行预评,按“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作品预评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

各评委按“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评分表”对各参赛选手在作品演示与讲解及回答评委环节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参赛选手的总分,并按教师评委总分占65%,学生评委总分占15%,作品预评总分占20%的比例得出各参赛选手的最终总评成绩。

(4)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总评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的人选。

(四)比赛评奖

1、奖项设置

文科组、理科组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2.评审委员会

决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学生评委、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组成。

三、第9届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

(一)参赛对象

所有年级所有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

石牌校区微格室:教师发展中心三楼(地理科学学院对面,原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实训中心);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5215739(办);15626421708。

大学城校区微格室:教学楼6栋306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63347557。

3、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报名的同时把参赛作品提交给微格室管理人员。

(三)竞赛组织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

(1)初赛时间及组织

初赛拟定于5月份举行,由教师发展中心对报名作品分类整理后交由各学院评议小组评审。

(2)初赛要求

每位参赛选手自带录像设备及5名左右模拟学生到教师发展中心微格室进行讲课录像,讲课时间5~10分钟。每位参赛者在讲解技能、提问技能、导入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强化技能和试误技能等七个竞赛项目选一项参赛。

2、决赛

(1)决赛时间及组织

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决赛要求

进入决赛的选手,可用原初赛录像参赛,也可按规定时间到教师发展中心微格室重新录像,同时可以更换比赛项目及内容,时间为5-10分钟。

(3)评分要求

教务处组织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决赛录像进行集中评审。评委根据“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统计人员根据评委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各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

(4)确定获奖人选

评委会主席根据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按照由高至低确定一、二、三等奖人选。

(四)比赛设奖

1.奖项设置

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赛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获奖名额。

2.评审委员会

(1)初赛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学院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对本学院学生初赛录像的评审。

(2)决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主席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校内教师评委组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三项竞赛的校内教师评委及学生评委均由各学院负责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赛前公布。各学院所推荐的三项竞赛评委尽量避免重复。校外中学教师评委由教务处负责聘请。

(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赛,并在校学生会的统一组织下,安排一定比例的学生观摩 “‘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及“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两项赛事的决赛。被安排参加观摩的学生可视作参加教育见习活动一次。每位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有一次观摩记录,由各学院负责审核盖章。

(三)学生评委由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且被评为优秀实习生、或曾在该项赛事中获奖的在校大四学生(或研究生)担任。

(四)三项竞赛的评委名单于4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石牌校区办公楼313室)。

 

 

附件:评分表.doc

1.“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课堂教学评分表 

2.“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即席讲演评分表

3.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课件作品要求

4.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预评评分表

5.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评决赛分表

6.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项目说明

7.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

附件评分表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实际比赛时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