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师[2005]139号文)及《关于加强全日制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师[2009]146号文)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成立2015年度本科生年级评优工作小组,经过广泛宣传、本人申请、班级评优小组审核、主评议、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召开评审会议研究讨论候选人名单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定了教育科学学院2015年度学年评优候选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07(电话:85217720)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信件和电话。
特此公示
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