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我校教育实习组队方式有三种:教务处组织的混合编队、学院组织的统一编队以及学生自行组队。为了充分激发学生主体性,发挥优质中小学校在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中的作用,拓展实践性知识,提高实习质量,在学校和学院组建实习队基础上,允许学生自行组建实习队。自行组队通过审核后纳入学校的混合编队,实行统一管理,由学校负责配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审批未通过的实习队伍,通过学校实习报名系统选报学校混合编队实习或参加学院统编实习。
一、自行组队基本条件
1、实习学校必须是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或广州地区省一级初中或小学。
2、实习学校领导必须重视实习工作,安排优秀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3、实习学校必须能够免费提供住宿(离我校较近的广州市区学校除外)。
4、实习学校必须是“华南师大—普通中小学”协同发展联盟之外的中小学,且该区域(同一市、县、区内)有与我校建立联盟的中小学。
5、每支实习队必须包含至少3个不同专业、8个以上学生,实习队总人数在20人以内。
6、自行组队申请必须在学校组织的网上报名之前(5月22日前)完成。
二、申请程序
1、准备申请材料。内容包括:(1)目录(2)实习学校介绍(3)实习学校接受函(包括拟接收实习生信息、是否提供住宿、实习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加盖公章);(4)队员通讯录(Excel表格式,含姓名、院系、性别、学号、生源地、联系电话等信息);(5)个人实习申请表(见附件);(6)队员简历;(7)组队原因;(8)实习队计划;(9)家长同意书(附件模板仅供参考,内容及形式可由学生自行设计);(10)个人承诺书(附件模板仅供参考,内容及形式可由学生自行设计);申请材料由各实习队自行设计和准备,作为重要的审核参考资料之一。
2、签署意见。相关学院必须在“个人实习申请表”签署意见。
3、提交材料至教务处。纸质版申请材料以自行组队为单位于5月2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师教育科(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室);电子版发至HSJWC123@163.com,教务处将于混合编队正式报名前公布审核结果。
三、其它事项
1. 由教务处组织的混合编队、学院组织的统一编队以及学生自行组队三种组队方式只是组队方式有所区别,实习要求、实习过程管理相同。
2. 学生提交申请后,学校主要根据如下几个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通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且比较优秀的实习队伍:一是符合上文所提及的基本条件;二是提出申请中学所在地区今年混编实习队伍数量。为确保带队指导教师的指导质量,一般每个区域总体实习队伍数量(包括混编、自行组队)维持在3-6支左右,如果一个地区实习学校数量不足或过多均可能被否决;三是所申请的自行组队实习中学的整体实力,譬如学校级别、规模等;四是我校工作人员与实习学校中学负责人电话或邮件沟通后,他们对于我校实习工作的认识、态度以及提供实习生住宿、安排指导老师等前期准备工作的认真程度;五是提出申请的实习队伍的材料完善程度、规范程度,队员的礼貌态度。
3.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采取一票否决制。
4.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一律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
附件.rar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自行组队实习申请表
附件2:家长同意书
附件3:个人承诺书
附件4:“华南师大—普通中小学”协同发展联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