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2015-04-20 09:2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掌握更多的跨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就业竞争力,我校2015年度继续进行辅修、双学位的招生。

一、招生专业

单独开班专业: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专业;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跟班修读专业:数学科学学院金融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二、招收对象

  数学科学学院开设专业招生对象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类或理综1班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其它所有专业招生对象为全校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办学层次及修读要求

辅修专业:跨学院修读的,需依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30学分;在学院内部修读的,除了与主修专业重复的课程学分外,需按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20学分不同课程。

双学位:跨学院修读的,需依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60学分;在学院内部修读的,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需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50学分不同课程,主、辅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45学分不同课程。

四、修读年限

2-3年。

五、收费标准

 辅修、双学位修读按学分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件及华师〔2011〕103号文,按照不同专业确定收费标准。不同专业学费在110-120元/学分之间。

六、教学方式与时间安排

        教学方式分为单独开班和跟班修读两种。

        单独开班的辅修专业课程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避开学生正常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

        跟班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教学是跟着相应主修专业课程插班上课,具体的插班选课事宜需跟辅修开办学院教务员协商确定,有很大可能会与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冲突

七、证书颁发

        学生在毕业学期,可根据本人已修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情况,向主办院(系)及教务处申请辅修专业或双学位证书。主办院(系)依据相关教学管理文件进行初审,报教务处审核(双学位还需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自主颁发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

        学生主修专业不能毕业的,不授予辅修专业的双学位证书,待其主修专业获得学位证书后再予以补发。

        允许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旁听生的身份修读所缺课程,合格者可补发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

八、报名流程及办法

        见教务处发布的《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http://jw.scnu.edu.cn/sitecn/CollegeNotice_Info.aspx?id=1667。

(一)报名时间:4月21日——5月5日。

(二)报名、录取流程:

1、网上报名

(1)登陆教务系统;

(2)点击:信息维护——辅修报名,进入网页;

(3)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直接点击下来进行选择即可;

(4)选择完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后下拉滚动轴到网页最底端,填写正确的邮箱地址和手机,确认无误之后点击“保存”;

(5)保存之后,继续下拉滚动轴到网页最底端,点击“打印”。

特别提示:

①必须先报名,才能打印申请表,不允许打印整个网页;

②如果未考虑清楚,先不要报名,因为点击“报名”后当时是可以点击“删除”来撤消报名,一旦退出当前网页就不能再撤消报名了;

③系统只能保存第一志愿给辅修学院,而第二志愿不在系统里提供给辅修学院,只能在调剂的时候使用。

2、交表、录取程序


       学生持从系统打印出来的《辅修、双学位报名表》到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到第一志愿专业开办院(系)指定地点交报名表→主办院(系)进行第一志愿审核、录取,将未录取学生报名表按第二志愿专业转给相应学院→主办院(系)进行第二志愿审核、录取,并确定录取学生总名单→教务处审核→选课、交费(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上课。

九、注意事项

        辅修、双学位教育为非学历教育,因此其相应的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不能在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