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举办“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决定在全省大中小学举办“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并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申报,请于7月10日(周四)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传给王岩老师(QQ:112632810),纸质版交至所在校区思教科,电话:85211032。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6月13日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与广东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总结推广基层一线德育工作经验,培育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区特色的学校德育(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下同)工作品牌,为各地各学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学习和借鉴,同时筹备开好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方位、多视角展示广东学校德育成果,为各地各学校搭建德育工作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引导各地各学校加强经验总结和特色培育,进一步激发各地各学校德育工作的创造力和活力,让来自基层的先进典型充分涌现,让一线创造的新鲜经验竞相迸发,营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德育工作氛围。
二、活动项目
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共设置6个系列,包括:
1.“教书育人”系列——“百名优秀德育教师(含学校德育管理人员)”展示活动;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百名优秀学子”展示活动;
3.“以德立校”系列——“百个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
4.“科研引领”系列——“百篇优秀德育论文”展示活动;
5.“聚焦课堂”系列——“百个优质中小学德育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例”展示活动;
6.“实践育人”系列——“百项优秀校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各活动项目参展对象、成果要求及参展方法等详见附件。
三、成果运用
(一)德育案例、德育论文、德育课例、实践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入选《广东学校德育“百系列”丛书》和《岭南高校德育文库》。
(二)德育教师、学生展示活动不设奖项,省教育厅对优秀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优秀事迹予以宣传推广,包括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展示、入选《广东学校德育“百系列”丛书》、向德育类杂志推荐刊登以及组织巡回宣讲活动等。
(三)从6个系列中遴选部分优秀师生、优秀成果,在拟于下半年召开的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上进行现场展示、会议发言或书面交流。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将展示活动作为总结、宣传和推广本地本校德育工作经验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发动,深入挖掘,把真正来自基层、源于一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挖掘出来、传播开去;要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类型以及乡村、城镇不同地区,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切实保证推荐参展成果的质量。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高校参展及获奖情况予以通报。
(二)本届“百系列”学校德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同时也是全省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的工作经验征集,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高校均须以单位名义参加优秀德育案例展示活动,参展时请围绕某一方面工作进行,突出重点和亮点,无须面面俱到。
(三)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稿。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鼓励民族班办班学校推荐民族学生教育相关成果参展(6个系列都可参加),其参展成果不占用地市和学校推荐名额。
有关活动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陈琦,020-37628572)或各活动项目承办单位联系。
附件:“教书育人”系列——“百名优秀德育教师”展示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