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专业二次选择学生名单的通知

2014-06-04 19:36: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全体学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专业二次选择实施办法(修订)》(华师〔2008〕9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转入学院考核,教务处核准及公示,决定批准欧阳俊瞳、卢晓珍等153名学生的专业二次选择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相关学生遵照以下流程做好专业转出转入工作:

一、转出学院为学生办理转出手续

(一)2014年7月2日前,转出学院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处理通知,下发学生本人,并指导学生于下学期到相关单位报到。

(二)指导学生认真完成本学期本专业的学习任务。

二、转入学院做好学生接收工作

(一)下学期初,接受转入学生报到,指导学生进行网络选课。

(二)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单,指导学生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二次选择课程认定及补修计划表》(见附件2),并于9月12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1.学分低的课程不能认定为学分高的课程。

2.相同或相近课程,经学院认定可以转换的,请在教务管理系统转换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和学分。

3.经学院课程认定后,专业二次选择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修订计划。

(三)指定专人协助转入学生尽快融入新集体,适应新环境的学习与生活。

三、获批准学生认真完成本学期学习任务,并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

(一)根据华师[2008]95号文,申请专业二次选择学生,在申请审批学期,要继续认真参与原专业学习,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课、旷课、旷考等,并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与考查。对专业二次选择办理期间无故缺课、旷课、旷考或违纪的专业二次选择学生,取消专业二次选择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即下学期开学初)到相关单位办理专业转出/转入手续。

(三)获准转出的南海校区学生,首先到南海校区教科办办理转出手续,领取专业二次选择学籍处理通知。

四、业务咨询

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85211092(郭老师)

南海校区:0757-86687168(欧老师)


2014年度批准专业二次选择学生名单.xls

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二次选择课程认定及补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