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

2014-05-18 23:41: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请有意参选代表的同学,填写好附件三、《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有意参选委员的同学,填写好附件四、《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本周二(20号)17:30前将纸质版登记表交至学院107,电子版发至:454107346@qq.com (研究生),842774593@qq.com (本科生)

 

关于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委员选举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定于6月中旬召开。(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见校团委通知:http://zijingwang.org/xtw/plus/view.php?aid=4273  )

教科院代表选举通知如下:

1. 代表的条件

   (1)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校并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3)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成绩优秀,能在青年中起模范作用,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4)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2.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

(1)本次代表大会以二级团组织作为选举单位,名额分配以团员人数为基础,同时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意愿。原则上每100名团员分配1名代表,各单位代表人数最低不少于1名,最多不超过30名。(教科院共9个代表名额)

(2)各二级团组织按照分配名额组成代表组,每个代表组选出正、副组长各一名(建议由二级团委书记任各代表组组长)。代表名额的分配不宜简单地按照团员人数多少分配名额,要注意代表的广泛性,要兼顾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团干和团员,并考虑有一定数量的教工代表、研究生代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代表。

3. 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代表的产生应充分发扬团内的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酝酿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原则上50人以下的支部推荐不超过2名,50-100人的支部推荐不超过3名,100人以上的支部推荐不超过4名(视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支部选举时,候选人应由多数团员或党团组织协商提名,提出多于该支部推荐名额20%的候选人名单(差额不到1名的以1名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3)选举代表。各二级团组织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召开本单位的团员代表会议(团员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该级团的委员会人数的两倍)、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在支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4)资格审查。我校第三十一次团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于5月26日前对各二级团组织的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

 

推荐第三十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通知如下

1. 推荐原则

委员候选人产生按照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原则构成。要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选。

2.委员候选人名额

根据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和校党委意见,我校本届团委会设委员27人。按20%的差额率,委员候选人为33人。

3.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敬业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4)热爱青年工作,关心青年的成长,能够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在团内能起到模范作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学生委员候选人,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

(1)推荐预备人选。各二级团组织认真做好学生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最多可以推荐1名预备人选。校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适合列入预备人选的,由校团委推荐后,委托预备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不占用单位名额)。

(2)组织考察。团代会筹备组将于2014年5月下旬组织考察,经全委会讨论后,确定学生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三、《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_ 

 四、《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_ 

 

197614002621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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