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通知

2014-03-12 20:53: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和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通知》,于2009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被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且论文答辩中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生可进行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生请于4月10日16:00前向提交以下材料至教科院研工办:

1.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学位论文和汇总表(以上材料,打印稿、电子稿各一份);

2.材料要求:

打印稿要求A4纸双面打印,大标题3号黑体,正文宋体4号;

电子文档按照“10574—作者中文姓名—论文学科领域—学院”命名,注意推荐表和论文必须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推荐表在前,论文在后);

 

教科院研工办联系人:陈老师;地址:教科院106室;联系电话:020-85211326;电子邮箱:jkyygb@126.com

关于推进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通知.doc

第四届推荐优秀论文汇总表.doc

推荐表.doc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