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通知

2013-05-14 23:1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加强2013级新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兼职班主任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华南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学生兼职班主任,本次招聘采用院系申请,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聘用的方式,需聘用学生兼职班主任的院系,请按本通知做好如下事项: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三、四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条件如下: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科目;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含副部长)或年级级长、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党员优先考虑。各院系可以在本单位内推荐,也可以跨院系选拔和推荐。

2.兼职班主任的配置原则上按40—60人设一名的标准进行配置,各院系按照核定人数加1-2人推荐候选人(具体人数见附件一),最后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面试审批确定最终人选。

  3.各院系在选拔人选的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报名——院系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4.各院系对符合条件聘任人选,要择优推荐,对未被选上的人选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5.各院系要如实填写学生兼职班主任申报表中的各个栏目内容,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一栏须由教务员亲自填写并签字,最后由副书记签名后加盖院系公章,上报所在校区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

  6.招聘与审批的时间安排:

  (1)院系推荐与报送材料时间:5月20日-5月24日;

  (2)学生工作部(处)资料审查与面试时间:5月28日至5月30日;

  (3)公示时间:6月3日至6月6日。

 

附件二.doc

附件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