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教育学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高学会[2013]4号
为提升高等教育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鼓励高等教育学学科及学位论文属于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博士研究生,研究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九届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此次评选的论文范围是:2012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教育学一级学科下所有的二级学科、心理学一级学科下所有的二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其论文研究领域属于高等教育范围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办法
1.限额评选。本次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
2.单位推荐。由上述评选范围有关学科博士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部、处)组织推荐。推荐参评论文的篇数以总数的1/5(四舍五入)为限。推荐办法各单位自定。
3.专家评议。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组,按评议意见表(见附件四)进行通讯评议。
4.评审批准。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部分学术委员并聘请若干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批准公布。
三、表彰奖励
1.对获奖论文的作者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并给予5000元奖励。对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的指导
教师颁发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所有被推荐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将获得提名奖。
2.在《中国高教研究》杂志及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上公布获奖论文摘要、获奖者及导师简介等相关信息。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资助。
四、时间安排
4月中旬,发出评选通知;
4-6月初,各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报送推荐材料一式七份,具体报送细则详见附件五。随《通知》所发《评议意见表》仅供推荐时参考;
7月份,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讯评议;
8月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9月中下旬,批准、公布评选结果;
学会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 高晓杰 范笑仙
联系电话:010-66097728 010-59893290
传 真: 010-66023656 010-59893296
电子信箱:xueshubu@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北一巷1号中教仪楼209室
邮政编码:100032 收件人:周 庆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三:作者简况表
附件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意见表
附件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送细则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hie.edu.cn/gzyw_detail.php?id=2203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