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博、硕士学位申请及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3年夏季博、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修订)》(华师[2008]101号文)及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修订)》可在学位办网页“相关管理条例”处查阅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请到校学位办网页的“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根据学校2009[146]号文的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答辩工作,请欠费学生在3月10日前交清所欠费用方能报名参加答辩。
三、各学位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包括学习期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期限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期限暂行规定》(华师[2008]47号),符合学位申请要求,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
请各专业指导组严抓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针对其论文选题、论文题目的表述、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四、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涉密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密[2008]21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进行定密、定级,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方可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
五、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按《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修订)》执行,该文件已在校学位办网页“相关管理条例”处公布,请各学位申请者及时查阅。
六、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启用的学位信息申报系统要求,答辩通过人员登陆校学位办网页填报个人学位申请信息,填报时需同时上传个人免冠蓝底彩色2寸相片电子版,相片大小不得超过10k,具体要求申报系统会有提示。请申请人员及早做好准备。
七、提前毕业的学生(含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申请学位,其学位数据需要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并单独从系统中选取;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其学位数据需由校师培中心审核并单独从系统读取。
八、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定稿除按要求提交校学位办外,还需提交给校图书馆,具体提交要求请到如下网站查看:http://202.116.41.252/lunwen/xueweilunwen.htm。查看后如仍有问题,可向校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418-876 联系人:林老师。
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将用于学校图书档案建设,提交给学位办的论文将由校学位办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提交给国务院学位办官方指定学位情报信息采集机构,两方面的论文用途完全不一,没有关联。有关图书馆论文提交事宜,请联系图书馆查问。
九、具体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接受学位申请人员学位申请报名。全日制硕士各专业由班长统一汇总后电子版发至87942403@qq.com,相关表格会发至各班长信箱,请帮忙协助做好学位申报统计工作。在职硕士在3月20日前致电85211326报名,报名提供申请人姓名,专业,导师姓名,论文题目,联系电话。如申请延期答辩的,请到学位办网页下载延期答辩申请表,填好后由学院汇总交学位办。
(2)所有博士生须在3月20日前向学院研工办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学院审核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学位办表格下载区-“博士学位申请全部材料”中之3)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学院研工办统一收齐及初审通过后,将以上材料送校学位办进行复核。凡科研成果未符合要求的,不具备论文送审资格。
(3)博士学位申请人需在4月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申请人需在4月15日前提交学位论文2本至研究生工作办106办公室;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各专业班长统一收齐后再上交研工办。送审论文需做以下处理:①在供送审用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填写好论文题目,并将其夹入每本送审论文中;②个人及导师的姓名,不能在论文中出现;③文后的感谢辞不能附上。
凡未在以上规定日期前向各学院及校学位办交相应材料及论文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隐名送审结果回来后,学位办再通知学院领取,并在学生及学院的系统工作室中公布。凡学位申请人员须待收回评阅意见并确认通过后,才具备答辩资格。
如不能依时送交材料或推迟答辩的,其学位授予工作将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13年3月1日